审计署重庆办加强审计质量问题通报强化岗位责任意识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1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字号:【大】 【中】 【小】
    2012年,《审计署法规司关于印发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后,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通过转发通知、组织学习、加强通报等方式,积极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了全办干部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

    一、转发通知,提出要求

    该办及时对《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各处室高度重视审计质量,组织审计干部认真学习《办法》,树立岗位责任意识,杜绝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审计署通报追究责任。二是要求各处室向办里报送处室学习试行办法情况和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特别是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审计的质量控制和对外聘审计人员的管理情况。三是要求综合部门提升审理和审核水平,加强日常审计质量监督,法规处除每年开展审计档案质量检查外,每季度结合审理复核情况通报1次审计质量问题;办公室加大业务文书审核力度,不定期通报文书审核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二、通报问题,落实责任

    该办法规处和办公室分别就日常审理复核和文字审核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与处室年终考核挂钩,相应扣减处室审计质量考核分数,落实质量责任追究。一是法规处分四个季度共通报2012年审理复核中发现的质量问题70个,涉及27个审计(调查)项目;二是办公室不仅通报了2012年300份公文存在的240个问题,还汇总通报了2008年至2011年各处室提交文字复核的110份纸质公文中存在的250个问题。此外,业务处室还建立了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审计项目审理复核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立即整改,同时责成责任人员自我检讨或书面检查,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出现多次质量问题的人员,在年终评先评优中相应扣分或取消评优资格。

    三、意识提高,取得成效

    一年来,通过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加强审计质量问题通报并落实责任,审计干部质量责任意识和审计质量水平均得到提高。一是通过学习,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审计质量责任和各审计岗位责任的内容、承担责任的情形、追究途径、处理处罚形式和标准等,深刻领会了审计质量对保证审计工作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了“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二是各个审计组均有较强的审计质量意识,主动要求法制审理人员在审计现场或征求意见环节提前介入质量把关,注重充分沟通与交流,能采纳绝大部分法制审理复核意见。三是各审计组能较好地执行国家审计准则以及我办修订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等操作准则,并结合审计组实际细化了组内质量控制措施。四是该办全年未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质量问题经法规处或办公室指出后,均得到更正,未影响报出审计结果文书的质量。(陈渝)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