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积极探索制度加科技防范廉政风险 研发审计项目风险防控信息系统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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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从机关纪委、法规处和计算机处抽调人员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组成研发团队。经过提需求、修改和完善流程、DEMO和实质开发等阶段,历时四个多月,完成了审计项目风险防控信息系统研发一期目标和任务。目前,该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随着财政大格局审计任务的增加,由单个业务处室独立完成的审计项目越来越少,大兵团作战的项目日益增多。审计领域的拓宽、管理幅度的扩大,必然带来管理难度的加大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上海办党组在深入分析当前审计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围绕审计权力的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从流程管理入手,系统谋划大项目的组织管理,提高风险防控管理能力。

    风险防控系统的主要特点:一是构建统一的监控平台。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办公室、法规、纪检等部门都从各自的角度和领域进行监督和管理,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比如,办公室要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法规处要对审计质量进行控制,纪检要从廉政角度进行监督,各项任务交叉重叠,形成较多的管理碎片。通过搭建统一的监控平台,对各类监管事项进行有效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能。二是实行审计项目全过程管控。一个项目从审计准备开始,到审计报告签发乃至期后整改,每个环节都有审计质量的要求、执行廉政纪律的要求。为此,我们将审计准则、审计人员行为规范和审计署关于审计公示、廉政档案等最新要求内置于系统流程中,既体现了审前的预防,也强化了审中控制,还考虑到审计结束后的检查回访,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监督链。三是实现质量控制与廉政监督的融合。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项目出现了廉政问题,那么在审计质量控制上肯定会存在漏洞;如果质量控制不严格,也会带来一定的廉政风险。质量与廉政两条生命线互相交织,密不可分。因此,从审计质量控制着手是改善廉政监督的有效途径,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是提高审计质量的有效方法。两相融合,既能防范审计风险,又可以降低廉政风险,实现双赢。

    审计项目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实现审计项目流程管理和控制,其实现路径有:一是依照准则,设计流程。依据国家审计准则,从审计准备开始到审计报告结束的全过程中提取了38个关键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结果都要在系统上进行反映,或是上传文件的形式,或是在系统上输入内容进行确认的形式,实现审计全过程痕迹留存。流程管理体现了项目实行二级复核、三级审理等质量控制的要求。系统所保留的底稿、会议记录、复核意见、审理意见等信息,可以用于还原事实,分清职责。前一任务没有完成,流程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并且无法关闭。二是建立角色,配置任务。在系统中设置17个角色,并为每个角色授予相应的权限,配置了特定的任务。比如,特派员要完成选择组长、副组长,签发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的任务;审计组长要完成选择审计组成员、关闭流程的任务;主审要完成审计通知、审计业务会议记录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代拟稿等资料的上传。三是廉政规定,嵌入流程。根据中央和审计署的廉政制度规定,我们在流程中设置了几个环节,作为流程管理必须执行的程序。在组成审计组时,要求兼职廉政监督员检查审计组成员有无损害独立性的情形,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对审计人员组成进行审核确认;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廉政监督员要检查审计公示、食宿协议签订情况,并且按照要求上传相应照片;在审计报告后续阶段,要求兼职廉政监督员承诺已审核审计费用和票据、上传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审计中后期纪检组长组织廉政检查和回访。四是风险提示,人机并行。除了固化在流程中的必经程序进行提示外,在系统中还增加提示功能。如果有未如期完成的事项,系统会向相应人员发送邮件,提醒有关人员及时弥补。基于上述设计,将审计质量控制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审计项目全过程的风险防范。(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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