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上海办严把公务员考试录用关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5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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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在2013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注重加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警示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防止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安全规范。

    抓好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该办相关人员对《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考试录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了专门学习。针对历年报考上海办人数较多、考察范围较广、路线较长等考试录用工作实际,办党组明确要求每一名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全程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并将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廉洁从政意识落实到警示教育活动全过程。通过此次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考录人员依法履责、拒腐防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抓好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培训。该办特派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警示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特派员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考试录用工作具体经办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工作,由人事教育处牵头落实。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该办先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警示教育活动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进行考试录用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了审计署统一组织的考录政策知识考试,并认真剖析了近年来考试录用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抓好考试录用工作的制度建设,构建防范腐败的长效机制。近年来,由于该办所处地域环境的因素,报考的生源范围广、考察工作“跨地域、路线长”等情况十分突出,加大了该办考试录用工作的廉洁风险。为此,该办制定并执行了严格的考试录用工作制度和措施:一是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严格考试录用工作,把牢思想防线,要求考录人员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该办要求考录人员秉公办事,杜绝人情,树立考录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严格考察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为了把好考察这道关,办党组要求在考察过程中,必须两人一组同行,按照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进行认真核实。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客观。三是将廉政风险纳入全办“防控体系”,自觉接受监督。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要求机关党委等部门对全办考试录用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录用考察”等各个环节进行职权梳理,摸清每一环节的廉政风险底数,明确责任主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主动将考试录用工作的廉政风险纳入全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在全办范围内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也借此机会对人事工作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争取了全办干部职工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开展考试录用工作警示教育活动,该办考试录用工作同志进一步树立了廉政意识,增强了纪律和法制观念,加强了职业道德修养,促进了该办公务员录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后,该办还将针对考试录用工作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完善相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安全规范。(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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