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审计档案管理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4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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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学习贯彻审计署、国家档案局新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为契机,结合2012年度审计业务档案整理工作,积极在全办开展审计业务档案知识学习教育活动,使审计干部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审计档案工作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审计档案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位,努力提高审计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该办认真组织全办干部学习《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署领导在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培训班上的讲话及审计署关于审计档案管理的各相关规定,着力提高全办干部对审计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审计档案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意义,加深了对档案管理规定的理解,为做好审计档案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明确责任,积极推进。该办根据新颁布的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审计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审计业务资料清理。该办专门召开经特派员会议对审计档案及资料检查清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工作责任,提出清理工作由审计项目主办处室负责人负责,主审具体经办,参与审计项目的全体审计人员配合办理;由法规处负责对该项工作全面检查,办公室专职档案员负责具体指导和存档工作;规定完成时限,要求各相关处室于今年3月中旬保质保量完成清理任务,提交汇总资料。该办还将清理工作与2013年审计项目档案整理工作同步推进,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查找不足,整改提高。该办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对照新颁布的审计档案管理规定,逐条检查以前年度审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统一标准、明确规范、加强整改,提高技能。制定了《深圳办关于清理未编入审计档案的审计业务资料的通知》等系列规范和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操作规程,重点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及审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等不属于结论、证明和立项等三类范围的其他文件材料归入第四卷档案中,查找并按照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要求整理未归档资料。(龚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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