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多措并举构建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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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落实审计署党组关于“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工作指示,审理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把审计质量关,多措并举构建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为审计项目“出成绩”、“出精品”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统一审理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广州办法规处总结汇编审计工作中的常用审计法律法规,在审理中统一标准并严格执行。在具体工作中,审理人员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审计准则开展审理工作,加强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审理与监督,重点关注审计方案执行是否到位、审计程序是否规范、重大问题是否如实反映、审计结论的事实证据、定性依据是否充分和恰当,严把审计质量关,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二是结合项目特点,改进和完善审理工作机制。该办结合审计项目特点,在社保资金审计、铁路基金审计、南水北调工程审计等项目中,创新性地实行审理专人负责制:确定专人负责专门的审计项目审理,明确审理职责,强化问责机制,遇到重大争议问题集体会商形成审理结论,增强了审理意见的准确性和公信度。同时,改变事后审理机制为事前及事中审理机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项目准备阶段,了解掌握项目重点,学习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为审理工作的开展提前做好准备;在项目实施阶段,主动与业务处沟通联系,加强对项目进度、重大问题查处、审计信息编发等情况的跟踪审理,增强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避免了审计现场结束之后的审理工作堆积,减小了现场结束后与审计人员的沟通难度,提高了审理工作效率。

    三是运用信息化技术,探索新型审理模式。该办在社保审计中推广践行新的审理工作模式。针对近年来审计项目布点广、事项多、时间紧的特点,广州办自行开发了审计项目管理平台,利用该平台,各审计人员可以实时更新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心得体会,审理人员利用该平台可及时掌握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质量进行非现场审理监督。

      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分级质量控制体系。该办在各审计业务处设立兼职质量管理员,组建成立由各兼职质量管理员和法规处人员组成的质量控制中心,制定《广州特派办质量控制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质量控制中心及兼职质量管理员的职责和任务,利用腾讯通为质量控制中心成员建立群体交流平台,定时召开质量控制中心会议,通报阶段性质量控制情况,交流和分享工作经验,构建“上下联动、立体交叉、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分级质量控制体系。(张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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