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沈阳办连续第11年被评为辽宁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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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再次被辽宁省直机关工委评为2012年度辽宁省(中)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办连续第11年获此荣誉。近年来,该办不断完善和强化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切实采取多项举措,在提高审计工作业绩和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完善量化考核机制,激发创新业绩的动力。该办以促进规范管理,激发内在活力,提升工作业绩为目标,结合审计署对特派办综合考核办法和省直机关工委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意见的要求,不断完善促进自身发展的量化考核机制。将职能工作、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等内容层层分解到各党支部,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有依据、得分凭成绩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目标过程管理,实行严格的督办检查制度。为保证各项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和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该办通过实行月例会、定期通报、分析预警、重点工作督办等具体制度,强化对目标实现的全程监督,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处于动态监控之中,切实按照“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完成、达到什么效果”五个要素来推进每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坚持奖惩结合,建立完善的问责体系。对在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处室和个人,该办在处室荣誉、个人进步和学习培训方面均给予优先考虑,以此激励全办审计干部积极踊跃投身该项工作。同时,该办还建立了以《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为统领的11个问责制度,使该项工作责任落实到处室、岗位及个人。

    多年来,该办不断创新目标管理与考核机制,促使了审计干部思维方式、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工作业绩逐年提升。全办上下形成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措施同力,用科学激励机制管理人、靠创新业绩塑造人、以审计事业凝聚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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