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审计署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9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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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了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直播。会后,该办围绕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刘家义审计长、陈蔷纪检组长在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进行了讨论,决定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审计铁军,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学习,坚决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党支部学习会的方式,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刘家义审计长、陈蔷纪检组长在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深入研讨。适时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使廉洁从政、廉洁从审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坚决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完善制度,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一届党中央的最新要求,结合“查找不足、整改提高”专项活动查找出的问题,发动全办党员干部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对人财物管理权和审计监督权、审计自由裁量权的管控制度要努力做到不留一丝空隙,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架上高压线、通上高压电、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凡涉及干部任用、经费开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和评先评优等重大敏感事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营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党务、政务环境。

    三、狠抓落实,强化对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办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坚持层层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审计署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着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审计机关。三是严格审计现场廉政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检查组深入审计现场,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审计组的办公、住宿、用餐场所,考勤、用车、请销假和外勤经费使用登记,住宿、就餐等经费结算以及进点、出点公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现场检查和回访中发现的廉政问题及时在全办大会上进行通报,确保审计现场不发生廉政问题,同时,按照审计项目建立一套廉政档案。四是认真落实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凡出现违反审计“八不准”廉政纪律问题的处室,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资格,相关处室负责人向办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视情况追究责任;对违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四、认真履职,积极发挥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作用。围绕推动依法治国、完善国家治理这个核心,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把揭示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法律法规执行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问题,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重大经济决策和机构改革方案中的问题,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问题,以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作为审计的重点,按照审计署下达的审计项目和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财政、金融、企业、社会保障、资源环境、重点工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严格审计质量控制,做到不存私心、不徇私情、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碰硬、善于谏言、无私无畏、尽责担当,讲真话、报实情,积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审计监督的权威性,以卓有成效的审计业绩参与国家治理,为实现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三项重点任务,建设创新、廉洁、法治政府作出应有的贡献。(陈伍滨  鞠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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