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推进依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7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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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不断加强审计法制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采取建立审计整改检查制度规范、与被审计单位召开座谈会督促审计整改等多项措施,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审计工作、审计整改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使普法工作常态化,形成了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在不断增强审计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促进依法审计的同时,也有效地推动了审计监督职责的全面履行。

    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为保证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该办根据领导交流、处室人员轮岗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普法领导组成员和各处室法制宣传员,并明确工作职责,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对审计署下发的普法规划、普法要点和山西省依法治省办的相关普法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将各项普法工作均纳入计划管理,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立审计与整改相互促进的协作机制,全面巩固审计工作成效。该办一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交换时,除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并从依法整改的角度向被审计单位明确指出审计整改的法定性、严肃性和责任性,促使被审计单位全面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二是除在审计过程中关注以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外,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对重点审计项目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在审计整改期间赴被审计单位座谈审计整改情况,在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进度、整改效果的同时,向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提出审计整改的具体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彻底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以确保审计工作效果。

    将普法和审计整改检查相结合,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为避免以往“重审计、轻整改”情况的出现,该办在每年的审计整改检查工作过程中,一方面认真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另一方面主动向被审计单位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将政策法规宣传寓于审计整改检查的全过程,将审计人员学法、用法与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作为审计整改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审计法制宣传一并进行,促使其理解审计,支持审计工作,为推动审计整改顺利开展,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发挥审计“预防”和“抵御”作用营造良好的氛围。(郭永贵  王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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