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太原办与驻晋财政及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建立金融监管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6日】
【来源:审计署太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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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金融服务与监管,增进信息沟通交流与共享,共同防范金融和财政风险,服务山西经济建设,近日,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与财政部驻山西省财监办、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等6家驻晋财政及金融监管机构召开了金融监管协作机制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建立山西金融监管协作机制进行了交流讨论,研究确定了监管协作机制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

    一是确定了金融监管协作机制的三项基本原则。即:服务金融、防范风险;整合资源、提高绩效;分工负责、各有侧重。二是建立了金融监管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协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审计署太原特派办特派员朱登云和财政部驻山西省财监办监察专员李元成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山西金融监管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是建立了金融监管协作机制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主要研究重大合作事项,通报重大问题及线索,专题研究共同关注的金融监管事项和服务地方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办公室要与各参加单位联络员及时联系沟通。各单位联络员每月至少电话沟通一次,每个季度按照商定的主题开一次碰头会,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处理处罚落实情况、下一季度金融监管计划以及应重点关注的金融风险事项等;编发信息简报。协作机制领导小组重要会议情况要编发山西金融监管机构联席会议纪要。协作机制工作研究的重要问题、工作意见和建议等要编发山西金融监管机构情况通报。上述文件视情况发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金融企业,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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