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为充分发挥审理工作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把关作用,通过审理推动提高审计项目的层次和水平,近年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围绕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在理论学习、研究讨论、工作交流、实践锻炼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打造一支素质全面、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审理队伍,有力地保障了审计项目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是建立完善审理总结点评会议制度。在每次大型审计项目集中审理完成后,及时召开审理总结点评会议,由审理人员逐一对项目的质量情况、审理过程及结果、收获体会、存在的困难等进行总结汇报,分管办领导或处长进行点评指导,对审理中涉及的一些专业问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以及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再次集中分析讨论。这种集中总结点评项目审理情况的方式,加强了沟通交流和相互学习,成为审理人员开阔思维方式、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是在项目审理完成后积极开展案例教学。借鉴审计署培训中心的审计案例教学方式,广州办积极将案例教学融入实际的审理工作中,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文书作为案例,指定一名审理人员作为案例教学的主讲人,在审计文书进行审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准备,就审计文书内容的事实描述、问题定性、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法律法规依据等方面进行讲解,其他审理人员就本案例审理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达到举一反三、共同提高的目的。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对转变审理人员的思路、提升审理人员能力发挥了较大作用。
三是加强与兄弟审计机关的审理工作交流。为加强审计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共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理人员业务能力,广州办与广东省审计厅建立了审计法治工作交流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开展专题研讨,联合组织培训,互派人员现场学习,合作研究加强质量控制的办法措施等多种方式,经常性交流审计法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共享审计法治化工作成果,切实提升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依法规范、成果突出、质量过硬的审计精品。
四是注重结合审理工作进行重点学习和理论研究。为贯彻落实孙宝厚总审计师在审计准则执行和审理工作研讨班上关于“实施学习型、研究型、优势集成型、集体决策型审计质量控制,形成审计质量控制合力”的讲话精神,广州办全力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审理队伍,要求审理人员积极参加审计项目培训,努力学习研究项目所涉及领域或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改革发展方向等内容,把握好项目实施的重点,并进行动态跟踪研究,发挥好审理的建设性作用。结合审理工作涉及各种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审理人员的比较优势,针对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典型性问题,作为课题从审理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积极撰写和发表理论研究文章。
五是大胆探索多专业多角度的“交叉审理”。针对审理人员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各异的特点,广州办在注重发挥审理人员专业特长的同时,大胆探索多专业多角度的“交叉审理”方式,在安排审理工作任务时,由对某一专业领域熟悉的审理人员和不熟悉的审理人员同时开展审理,既有效保证了审理质量,又使所有审理人员都有机会接触学习各专业审计项目的知识,促进审理人员知识结构的完善和均衡全面发展,实现多专业多角度的融合。
六是通过审计实践锻炼促进审理能力的提升。2012年,广州办共安排7名法规审理人员中的4人参加项目审计,通过在审计一线的实践锻炼提升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角色的转变使审理人员能够从审计人员的角度关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审计方案执行是否到位、审计程序是否规范、重大问题是否如实反映、审计结论是否恰当,证据是否充分等问题,将审理工作融入于审计项目之中,增强了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明确了今后审理工作的改进方向,更好地为审计项目服务。(赵小曼)
一是建立完善审理总结点评会议制度。在每次大型审计项目集中审理完成后,及时召开审理总结点评会议,由审理人员逐一对项目的质量情况、审理过程及结果、收获体会、存在的困难等进行总结汇报,分管办领导或处长进行点评指导,对审理中涉及的一些专业问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以及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再次集中分析讨论。这种集中总结点评项目审理情况的方式,加强了沟通交流和相互学习,成为审理人员开阔思维方式、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是在项目审理完成后积极开展案例教学。借鉴审计署培训中心的审计案例教学方式,广州办积极将案例教学融入实际的审理工作中,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文书作为案例,指定一名审理人员作为案例教学的主讲人,在审计文书进行审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准备,就审计文书内容的事实描述、问题定性、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法律法规依据等方面进行讲解,其他审理人员就本案例审理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达到举一反三、共同提高的目的。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对转变审理人员的思路、提升审理人员能力发挥了较大作用。
三是加强与兄弟审计机关的审理工作交流。为加强审计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共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理人员业务能力,广州办与广东省审计厅建立了审计法治工作交流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开展专题研讨,联合组织培训,互派人员现场学习,合作研究加强质量控制的办法措施等多种方式,经常性交流审计法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共享审计法治化工作成果,切实提升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依法规范、成果突出、质量过硬的审计精品。
四是注重结合审理工作进行重点学习和理论研究。为贯彻落实孙宝厚总审计师在审计准则执行和审理工作研讨班上关于“实施学习型、研究型、优势集成型、集体决策型审计质量控制,形成审计质量控制合力”的讲话精神,广州办全力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审理队伍,要求审理人员积极参加审计项目培训,努力学习研究项目所涉及领域或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改革发展方向等内容,把握好项目实施的重点,并进行动态跟踪研究,发挥好审理的建设性作用。结合审理工作涉及各种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审理人员的比较优势,针对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典型性问题,作为课题从审理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积极撰写和发表理论研究文章。
五是大胆探索多专业多角度的“交叉审理”。针对审理人员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各异的特点,广州办在注重发挥审理人员专业特长的同时,大胆探索多专业多角度的“交叉审理”方式,在安排审理工作任务时,由对某一专业领域熟悉的审理人员和不熟悉的审理人员同时开展审理,既有效保证了审理质量,又使所有审理人员都有机会接触学习各专业审计项目的知识,促进审理人员知识结构的完善和均衡全面发展,实现多专业多角度的融合。
六是通过审计实践锻炼促进审理能力的提升。2012年,广州办共安排7名法规审理人员中的4人参加项目审计,通过在审计一线的实践锻炼提升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角色的转变使审理人员能够从审计人员的角度关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审计方案执行是否到位、审计程序是否规范、重大问题是否如实反映、审计结论是否恰当,证据是否充分等问题,将审理工作融入于审计项目之中,增强了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明确了今后审理工作的改进方向,更好地为审计项目服务。(赵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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