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多措并举强化内部管理建设廉洁机关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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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管理机制,为保障机关运行、促进审计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制度先行,注重用制度管事管财。为认真做好政务、事务、财务、服务这四篇文章,针对工作头绪多、事项杂等实际情况,该办认真贯彻“深化、规范、提高”的要求,以规范财、物管理权为核心,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将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内部管理制度之中,确保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有章可循、全程规范。2008年以来,该办新建年度预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5项,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2项,继续沿用内部审计办法等3项制度,逐步建立起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关管理模式。该办还结合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推进管理和制度创新,今年上半年将现有机关管理制度按照新修订、重大调整、一般调整、维持不变等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完善。

    二、教育防范,筑牢廉政建设基础。根据审计署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该办认真查找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机要保密、公文档案等各个工作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编制了工作流程图,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全办注重把廉政学习同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积极组织贯彻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纯洁性等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使大家牢固树立“有职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有责需防腐”的工作理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和鼓励大家弘扬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不断发扬顾全大局、无私奉献、严谨细致、创先争优的优良作风,用审计精神文化充当“磁力场”和“黏合剂”,为反腐倡廉提供坚实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加强管理,争做“两个模范”。为贯彻落实署领导“审计机关要做预算执行的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模范”的要求,该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着重抓好预算决算、发票管理、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本着“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细化预算,并分解到各处室,明确责任人。同时,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分析,将审计项目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审计成果进行对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控虚假发票,管好大额支出。对于重点审计项目,财务人员利用参加项目审计的机会,及时指导协助审计组,防范审计业务经费支出中的风险,促进规范管理。对于部分大额开支事项,通过山东省国税网站、地税网站以及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对发票的真伪进行检验,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对于“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没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好资产物品。2009年起,该办将编制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年度预算,设专人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财务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全部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有效防范了风险。加强固定资产账、卡、物登记管理,2012年还组织对3500余件资产物品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摸清资产家底。

    四、推进政务财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该办政务财务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重要事项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财务经济事项坚持民主决策,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特派员、分管特派员、财务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员分级管理责任制,经费支出实行分级审签、分级负责的审批制度,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公布。对预决算、财务报表、重大费用开支、重要资产购置和处置、重点工程建设和维修,坚持集体研究,充分征求意见,通过局域网、办公系统、各类会议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监督,保证了大家的知情权,提高了工作透明度。(王增华 韩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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