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哈尔滨办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机关审计统计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3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审计统计工作,确保审计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日前,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审计署最新印发的《审计机关审计统计工作的规定》。
    
    一是办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审计统计数据在全面准确反映审计机关的工作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规定》下发后,该办要求分管办领导牵头,立即组织办公室、法规处、计算机审计处等处室相关同志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提出落实意见,并抓好实施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规定》。该办承担审计统计职能的办公室兼职审计统计人员第一时间学习了《规定》,并着手修订《哈尔滨特派办审计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同时,该办根据绝大多数业务处室在异地审计的实际情况,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业务处室认真学习《规定》,并明确提出:各审计组要在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后,及时建立审计统计台账,并根据审计项目开展情况随时填报完善审计统计台账;审计统计资料的管理、使用和公布,应当严格遵守审计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审计统计台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其他备查类文件材料卷;各业务处配备的兼职审计统计人员应尽量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调离统计岗位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审计统计工作质量考核力度,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三是各业务处室积极落实相关要求。该办各业务处室积极组织人员着重对《规定》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学习,并及时按照办里的通知要求,上报了处室兼职审计统计人员名单和各审计组负责审计统计的人员名单,所有2013年审计项目均建立了统计台账,各审计组指定的审计统计人员均能认真及时地填报审计统计台账;相关业务处室切实提发挥审核职能,确保上报的统计台账真实、准确、完整,统计资料保管利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张亮)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