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南京办:主任科员以下职务晋升论业绩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7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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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务员队伍管理中,对主任科员以下职务晋升在过去大都取决于工作年限,只要无大的过失,基本是到了年限就给予晋升。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近年来一改这种论资排辈的传统做法,研究出台了新的暂行办法,修改了包括破格晋升在内的任职要求和任职程序,大胆引入竞争机制,全面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过去的无过失晋升改变为论业绩晋升。其主要做法有:

    个人业绩有案可查。新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个人业绩档案,个人业绩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业绩档案由个人定期填写,可以量化的尽量量化,组织上进行严格审核并给出考核得分,于年底向全办公开,使大家平时就能了解其个人的工作表现和进步快慢。

    工作好坏由群众论定。新办法凸显公开透明和公平民主的原则,突出对考核者综合能力、创新意识和工作精神的要求,凡符合晋升条件的,全部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向大家汇报自己参加工作以来所取得的进步和工作成果,同时对自己的不足要作出评价,最后再由全办同志对照有关标准进行打分。

    晋升体现优胜劣汰。新办法还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和优胜劣汰的用人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办党组根据群众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广泛的座谈和综合考察,最后决定哪些人可以按期晋升,哪些人可以破格晋升,哪些人推迟晋升。并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向被考核者本人提出今后改进和发展的建议,帮助他们扬长避短、轻装上阵,更好更快地成长进步。(赵国清 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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