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深圳办三措并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5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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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审计署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高度重视,切实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机关和平安机关的重要契机,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动员和严格排查整改等三项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维护办内的团结和谐和安全稳定。

    强化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该办特派员作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全办干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将活动开展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该办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特派员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办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服务中心、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和计算机审计处相关负责同志,负责对全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明确由服务中心做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牵头单位,服务中心主任任安全检查监督员,服务中心副主任为具体实施负责人及联络员,并落实各自岗位的分工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深入学习,广泛动员,积极宣传。该办要求各部门要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全办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近期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漏洞是否彻底得到整治。三是采取在办内网站开辟专栏、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传贯彻活动,并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成效与先进经验,做到深入人心。

    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注重实效。该办提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一是全面覆盖彻底排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以及落实情况;对办公楼、职工宿舍等重要场所和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对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各类消防、技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对保密和公共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对内部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确保干部队伍团结稳定。二是严格落实整改。该办提出要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要跟踪落实整改。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部门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报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黄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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