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庆办四项措施积极探索特派办法制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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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围绕“保证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的目标,不断探索特派办法制审理模式,确保审计质量,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打造法制审理专业化团队。该办成立了法制审理骨干团队,由专业法规审理人员和兼职审理人员组成。在提高团队人员专业能力方面,该办对专业法规审理人员按照其专长进行了分工,确定对口联系的业务处室,明确其负责审理的业务领域;在全办遴选有经验的审计人员担任兼职审理人员,参与交叉审理和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

    二是制定法制审理手册规范质量控制。该办制定的法制审理手册从实施方案审理要点、现场跟踪审理指南、审计结果文书审理要点和审理常用法规目录4个方面,对审理业务文书时需注意的要点、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方法、现场跟踪审理的注意事项、审理常用法规进行了整理汇编。

    三是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法制审理工作。该办选择重点项目实行交叉审理和分级审理相结合,针对审计结果文书和审计信息中的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参照审计署重大案件线索会商标准,对重大案件线索提前进行把关;探索现场跟踪审理,尝试审前、审中和审后的全过程跟踪管理;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审理工作时间、资料交接、确认审理修改意见等事项。

    四是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法制审理工作。该办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法制审理工作,明确审计电子表格取证审理标准,加强利用电子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和信息系统审计发现问题的质量控制,信息化条件下的法制审理模式的创新事项得到了审计署的认可。(吴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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