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廉政教育注重“三个结合”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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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坚持把廉政教育工作放在干部培养的重要位置,注重将制度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严格要求与检查督促相结合,强化教育效果,增强审计干部廉洁从审意识,确保审计工作独立性。
    
    一是坚持制度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每年组织新录用公务员通过自学、集体交流讨论等形式,学习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办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等廉政制度规定,促使其树立廉洁从审意识,把廉政纪律“高压线”入心入脑。同时,积极组织青年干部下基层、赴农村、到工厂,实地体验农民、产业工人在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的工作环境,切身体验,接受教育;组织审计人员前往爱国主义、廉政教育基地,用革命先辈、勤廉先锋的英雄事迹教育感染审计干部,引导其自觉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是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方面,组织审计干部阅读《精神传承》、《中华英模》、《审计群星》等读本,学习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并深入开展党支部书记、委员及老党员与青年审计干部结对子活动,通过谈心和工作交流等,开展深入细致地思想教育,引导青年干部保持清正廉洁作风。另一方面,把近年来审计署对审计系统内违法违纪问题的通报文件汇总发至每名审计干部,要求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并在评优晋级中对本办违反廉政纪律的处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廉政纪律“高压线”的观念。
    
    三是坚持严格要求与检查督促相结合。要求全体审计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办审计组廉政纪律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审前廉政教育,及时组织借调(外聘)人员签订廉政纪律承诺书等。同时,认真做好审计项目现场廉政纪律检查和回访工作,通过与被审计单位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检查审计人员廉政纪律执行等情况,做到排查预防、即时监控、预警纠错、防范风险,切实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文明审计、廉洁从审。(郝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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