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武汉办突出“三抓”防范审计质量风险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4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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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高度重视审计质量,将审计质量视作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突出抓教育、抓规范、抓控制的“三抓”措施,积极构建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着力提升审计质量水平。

    一、抓法制教育

    每年年初,结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安排,武汉办精心制订阶段性法制教育工作实施计划;将阶段性法制教育活动与近年来开展的责任效率年活动、学习创新年活动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鼓励审计人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结合项目学。

    每年年中整训期间,该办利用审计人员相对集中的契机,集中学习包括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的浓厚氛围。2011年,该办以审计质量问题为反面教材,原原本本传达署领导对审计质量控制方面的批示,办领导作了关于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专题讲话,法规处作了题为《审计质量控制的回顾与建议》的专题发言,不遮丑、不护短,通过举一反三,警示审计风险,真正把审计质量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2012年《审计署法规司关于印发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后,办领导多次专题部署开展学习,并举办了法律知识考试,对审计干部进行“业务体检”,以考促学、以学助审,激励审计干部自觉提高法制素养。同时,该办还不定期地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先后邀请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老师专题讲解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和防范审计风险等问题。通过这些举措,引导全办干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强化质量意识。

    二、抓制度规范

    武汉办注重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先后健全了《审计署武汉特派办重要审计情况和审计移送处理书审理试行办法》和《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审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对重要审计成果的审理流程和处理方法进行了梳理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质量控制环节的分工和职责,并要求重要审计情况、专题报告等都要经法规处、办公室多重审理和审核,严格控制、层层把关;建立了审理结果通报制度,出台了《审计署武汉特派办通报制度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项目审理结束后,法规处将审理结果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重点披露质量问题,截至2013年6月底,该办已完成了包括社保资金审计等36个项目的审理结果通报。

    该办将审计质量控制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相关处室和审计人员年度工作予以“一票否决”;对处室和个人从下发审计通知书到审计资料归档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考核打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近期,该办还出台了《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审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用制度来保障审计质量。

    三、抓全程控制

    紧紧围绕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实施现场审计、提交审计报告三个重点环节,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制定详细的审计人员分工表,将质量控制目标细化到人,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审计期间认真执行实施方案,审计组负责人还要对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重要审计漏洞和审计风险。法规处对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审理,并对审计报告、移送处理书等全面实行3级审理,资料检查率均达到100%。审理人员不定期深入一线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问题线索,审理人员及时跟进,实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并推动问题线索查深查透。所有审计报告必须经过该办审计业务会审定后才能报出,重点审核审计事项的定性、取证情况及问题的处理意见,反复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计质量控制落到实处。(聂雪丽  张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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