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多措并举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9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字号:【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要争做严格预算执行和遵守财经纪律模范的要求,今年以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进一步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着力推动财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和审计署有关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流程和手续,明确就餐、住宿标准,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二是在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实有数和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的基础上,安排会计或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定期开展现金盘查,填写现金盘点记录,确保现金资产安全。三是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处理和整改清查发现的问题和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各类资产。
       
    二、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绩效。2013年,在2012年首次对全口径部门预算进行细化分解的经验基础上,根据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批复情况,结合当年审计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全年预算资金,制定了全年预算资金使用方案,明确预算资金的具体用途和执行责任处室,避免无必要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求和督促责任处室严格按照细化分解方案开展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以控制预算执行进度,实现预算目标。
       
    三、强化内部审计,促进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办领导牵头,机关党委具体组织,从办内相关处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审计组,对办机关本级及后勤服务中心2012年度预算管理、财政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办党组提交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相关部门依据报告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有关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行。(张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