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郑州办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督办工作推动工作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0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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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围绕审计工作中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督办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转变机关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审计任务的全面完成。
       
    加强教育,充分认识督办工作的重要性。 办领导反复强调督办工作是对署党组和办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是促进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方法手段,更是推动工作作风改进的重要措施。要求相关部门从提高对督查督办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出发,把握其督促检查的基本内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履行督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求全办干部职工理解、支持、配合督办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要求。
       
     完善制度,切实提升督办工作的实效性。一是结合日常督办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修订了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督办工作分工,明确规定全办重要事项办理及督办工作由办公室总牵头,具体负责办理审计署直接安排交办的事项,办党组会议、特派员会议以及其他专题会议上议定的涉及多个部门的督办事项,各综合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督办事项。二是建立督办员制度,各相关部门均设专职督办员,严格执行督办工作程序,负责登记、交办、催办、归档等具体事宜。三是建立督办事项定期通报制度,各综合部门定期汇总通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督促相关处室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四是把督办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纳入督办范围的事项,若相关处室未按时完成在年度考试时予以相应的扣分。
    
    突出重点,不断增强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在督办工作中,强调抓住关键环节,集中主要力量,放在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上,放在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上,不断提高督办工作的针对性。一是围绕审计署重要文件、会议、决议和工作部署开展督办,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审计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按时办结,及时反馈。二是围绕办党组会议、特派员会议以及其他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开展督办,及时下达督办通知,明确责任处室、承办人员和办理时限,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围绕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开展督办,定期发布审计信息、信息化、审计宣传等处室重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强化目标管理,推进压力传递。
       
    形式多样,着力提高督办工作及时性。一是区分缓急程度,对于紧急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要求当日通知承办处室、当日落实承办人、当日催办;对于一般事项,要按程序和规定及时办理,在办结时限前一周对相关处室和承办人进行催办。二是区分重要程度,针对短期内能够办结或情况不复杂的督办事项,结合公文流转程序,以电话督办方式为主,及时将办理要求下达承办处室和人员;针对重点工作和短期内不能办结的重要事项、复杂事项,下发督办通知书,定期落实工作进度,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督办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确保督办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王颖 李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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