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 狠抓落实——审计署长春办积极推进督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0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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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推动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运转效率、确保政令畅通,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督办工作,积极地发挥了督办对各项工作完成落实的督促和推动作用。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督办工作。为确保督办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该办制定了《审计署长春特派办重要事项督办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办法明确,将督办事项范围确定为全办审计工作重要部署、会议交办重要事项、办领导公文批办和通过其他方式交办重要事项四类,详细规定了每类事项的具体督办要求和工作流程,并将重要事项办理情况及结果纳入处室年度工作考核。

    二是细化督办责任,保证工作质量。为增强责任意识,防止督办工作流于形式,该办细化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督办责任,进一步明确重要事项督办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机要文书具体办理,承办处室积极配合。每月初,机要文书要对上月重要事项进行汇总梳理,填写、下发重要事项督办表,并对有关工作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实;承办处室要如实填写办理情况及结果,并及时进行反馈。

    三是定期通报分析,确保督办效果。为促进督办办法落实,增强督办工作严肃性,确保督办工作取得实效,该办按月对督办事项的办理进度和结果进行检查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在规定时间或未保证质量办理重要事项的部门,将扣减其年度考核得分。同时,按年对督办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提升督办工作水平和成效。(毕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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