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办以制度“废改立”促行政效能提升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来源:审计署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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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促进机关管理实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今年来,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对建办以来的全部148项制度进行了集中清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逐项研究出废除、修订或继续执行的意见,较好促进了制度的整合和完善。

    一是强化组织指导,成立制度清理领导机构。该办制定了《审计署广州特派办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方案》,成立了规章制度清理领导小组,由特派员担任组长,分管办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清理的具体组织工作,各综合处室为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负责相应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为制度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结合审计实际,归集整理现行规章制度。该办要求相关规章制度依据已失效、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审计工作要求的给予废止;相关规章制度与其它制度的内容交叉、重叠或矛盾,或可操作性不强,需要完善和细化的,按照合并统一的原则进行修订;对于现行相关规定需要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加以贯彻落实的,或某方面工作在管理和程序运行方面需要出台制度加以规范的,新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经各综合处室认真清理复核,并报分管办领导审定,共梳理10类148项规章制度,拟废止已不适应的规章制度66项,拟修订28项,继续执行54项,拟新建立22项。

    三是明确清理流程,统筹兼顾各处室日常工作。本次制度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4月初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为确保各综合处室在坚持完成自身日常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力量认真研究修订、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度清理工作分全面梳理、排查审核、提交审定、拟定初稿、征求意见、上会审定和发布实施以及汇编成册七个阶段完成。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采纳群众智慧。对确定需要修订或新增的规章制度,由各责任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研究拟定初稿,分别送各分管办领导、分管制度清理办领导和特派员审阅。之后将初稿印发全办征求意见,并根据群众意见和领导指示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最后,本着“成熟一个、研究一个”的原则,分5批提交办党组会议或特派员会议研究审定并及时印发全办执行。(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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