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积极探索企业审计和事务所核查同步开展新方法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9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在企业审计中非常重视事务所核查工作,根据审计署要求,以进一步规范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行为,提高业务质量,促进诚信执业为核查工作目标,在企业审计中积极探索与事务所核查同步开展的新方式、新方法,强化了审计效果。

    一是创新审计组织方式,节省人力资源。该办进一步开阔审计组织思路,在审计组织和人员配备上,结合审计人员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将一个企业审计组分成两个审计小组,分别负责常规企业审计(以下简称常规审计)和核查事务所对该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核查审计),其中负责事务所审计质量核查的审计人员也承担了部分企业审计工作,两个审计小组同时开展工作,这样大大节省了人力资源。

    二是全方位获取审计资料,提高工作效率。该办在企业审计工作中既收集了企业的财务收支报表、账簿、凭证、银行账户(含电子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也取得了事务所对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含电子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全面了解企业情况,找准企业关键业务和审计重点。同时,充分利用事务所对企业审计的档案资料与工作成果,提升审计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组间沟通协作,提高审计效果。审计组工作开展过程中,常规审计和核查审计两个小组互通情况、相互配合:一方面,核查审计小组结合常规审计小组发现的问题,有重点的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提高了工作成效,也有效避免了重复工作和彼此脱节;另一方面,核查审计小组在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的过程中,在认真关注社会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恰当的审计结论,是否如实反映重大问题等情况的基础上,还积极为常规审计小组提供重要线索,或帮助其印证审计结论,实现常规审计和核查审计两促进、两提高。(杜彦)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