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三措”并举严把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关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在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中,坚持以审计成果为导向,注重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审计建设性作用的发挥,既强调审计质量、审计成果等“硬实力”,也强调审计程序、审计业务及计算机审计创新等“软实力”,严把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关,着力打造具有“长春办”特色品牌的优秀审计项目。
     
    一是以制度为基石,制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该办研究制定了《审计署长春特派办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明确了参评审计项目的范围、条件及评分标准,成立了由办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包括办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内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审定。
     
    二是以总结为推手,引导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方向。该办充分利用集中整训时间,专门安排法规处人员,对照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要求,从行业分布、审计项目实施单位等角度比较近3年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的特点,分析讲解本办参评优秀审计项目的差距和不足,并梳理出从审计计划、审计现场管理、审计整改到最终参评各环节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引导相关处室“扬长避短”,不断改进审计业务和审理工作,打造出具有“长春办”特色的优秀审计项目。
     
    三是以创新为动力,提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质量。该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方式,改进评选标准。如,针对近年来审计项目呈现“大兵团作战”的特点,允许业务处室以联合实施的审计项目参评优秀审计项目;在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除审查审计项目档案案卷等常规资料外,还充分考虑相关业务司组织同类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参评项目在同类项目中的排名情况,确保评选出的优秀项目既是办内精品,也是署内同类项目的佼佼者。(苏莉)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