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把好“三关”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7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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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审计署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指示精神,把好三个关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公务接待费用上实现了两个下降——2013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了近三分之二,比2012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了三分之二;业务用车的车辆运行费用比上年减少了近16% 。该办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三点。
     
    一是把好审批关。济南办领导对“三公”经费的使用非常重视,直接过问,带头把关控制。利用办公会议和全办大会认真学习中央和审计署有关指示精神,要求全办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社会形势和发展的需要,严格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深入分析过去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加强审批把关,公务接待费用一律由特派员审批,公务车辆燃油和修理一律由分管特派员审批,举办会议和培训一律由办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经费由分管特派员审批;保证“三公”经费运营公开透明,安排财务人员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供全办职工监督。
     
    二是把好制度关。2012年以来,济南办先后制订了《审计署济南特派办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审计署济南特派办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定。如,公务接待规定了详细的流程,实行一事一报制度,不论金额大小事先必须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结束一周内,由负责接待人员填写接待清单,报特派员审批后才能到财务报销。又如,车辆使用办法规定,燃油必须到定点加油站加油,每台车每周进行里程统计、测算油耗;车辆维修严格落实定点维修,费用一月一结。实行车辆管理员统一调配制度,对于出差接送站用车,用车人在派车单上注明用车时间和目的地并签字,除在职办领导外,长途用车应由用车处室填写长途用车审批单,经分管办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派车。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值班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停放在办内等。
     
    三是把好执行关。首先,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的人员严格执行办制定的相关制度,细化每项开支。公务接待能安排在食堂就餐的一律在食堂吃自助,规定食堂不提供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确有工作需要不便在食堂就餐的,承办人要考察单位周边经济便捷的饭店,同时选择住宿标准以内的酒店安排客人住宿。公务用车出济南市的要经分管办领导审批。多人用车时,统筹安排车辆路线,拒绝3人以下的接送站要求;对司机进行节能降耗培训,实行量化考核,每月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其次,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支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费用一律退回。预算编制详细清楚,支出项目事先有评估,做到每项支出都由职责处室详细说明支出的事项、金额以及要达到的效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全程监控重要项目的支出,从严从紧控制。(曹顶松  吴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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