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成都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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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署党组部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培养保护干部、推动审计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连续多年荣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单位”。
     
    ——勇担“四个责任” 加大落实的力度
     
    一是担组织领导之责,奏响廉政工作“大合唱”。办党组提出:审计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就应该有多大;审计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应该跟进到哪里,办、处两级领导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每年初以办党组名义向全办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并按月督导落实情况。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牢记自己行政、党务“一肩挑”的责任,坚持业务、党风“两手抓、两手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党组各位成员既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各处室也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方面下功夫、出实招,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担教育引导之责,打好廉洁从审“预防针”。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审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每年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反腐倡廉的会议和文件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署党组的要求上来。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弘扬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表彰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办、处领导常念“廉政经”、常敲“警示钟”,在审计项目进点前,在干部晋升、轮岗交流和新招录公务员入办等重要节点,都要强调廉政纪律。探索开展“廉政体检”,纪检组长与处室负责人之间、处室负责人与处内干部之间“一对一”定期廉政谈话,并建立“廉政台账”。发挥审计临时党支部作用,在审计现场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注重反面警示教育,邀请四川省纪委办案专家来办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学习《审计干部廉政教育警示录》,组织参观锦江、金堂等监狱,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在办公楼宣传展版上印制廉政格言警句、向审计干部子女征集廉政寄语、重要节假日前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努力营造崇廉守廉的浓厚氛围。
     
    三是担管理监督之责,织牢廉政风险“防控网”。该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卡、审计纪律公示、执行纪律报告、审中检查、审后回访等制度。坚持以办、处两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的监督;以对“人、财、物”的监督为重点,加强对干部人事任免、重大财务支出等事项的监督。积极探索“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管理新模式,开发“廉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廉政风险的全过程监控与及时预警。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诫勉。比如,今年初,针对在廉政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担忧,办领导在全办大会上提出开展以“五个是否存在”为内容的对照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反思,对全办干部起到了一定的触动作用。
     
    四是担责任追究之责,用好反腐倡廉“撒手锏”。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通过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的方式,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主体意识。同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处室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组织对处室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有效传导压力,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对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办主要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和处级班子进行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护短、不迁就、不敷衍。
    
    ——把握“四个关键” 拓展工作的深度
     
    一是领导带头守廉,发挥表率作用。该办始终注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团结、学习、实干、创新、清廉”的“五型”班子创建活动,在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廉政等纪律规定方面做到行动快、标准高。为了起好表率作用,新班子成立之初,办党组就在全办大会上作出公开承诺,在廉政上提出了“两个看齐”,并带头说到做到,主动接受监督。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和遵守廉政准则、带头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等规定,每年向全办干部述职述廉。办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提醒,特派员的权力是组织上赋予的,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责任,决不能以特派员身份讲特殊,而是以审计长为榜样主动承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向全办通报,把权力置于阳光下。在审计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决不因为有人说情就放弃原则。不与被审计单位非正常来往或拉个人关系,积极维护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成都办的良好形象。
     
    二是公正选人用人,强化作风建设。办党组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署党组的选人用人标准和要求,坚持用好的作风选拔作风好的人,努力把一批埋头苦干、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在去年的处级干部选拔工作中,成立了由办纪检组长牵头、机关党委负责的监督组,加强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在年度考核综合测评中,干部职工对这次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率达到了98.35%。针对审计人员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风险,开展了大范围的干部轮岗交流。针对部分干部存在的纪律不严、从审不廉等问题,成立了作风整顿小组,采取督导检查、通报问责等有力措施,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三是支持纪检工作,落实监督责任。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办党组大力支持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为其履职提供良好保障,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吸收,对其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要求纪检组长全程参与和监督办内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发挥纪检组长“提醒”、“报告”等职能。要求分管办领导和各处室全力支持纪检组长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和回访。对涉及本办干部的信访举报,为纪检组长撑腰壮胆,支持牵头组织核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和苗头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和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对当事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全体人员没有从中受到教育不放过;相关的制度措施没有得以完善不放过。
     
    四是构筑制度笼子,注重源头防腐。近年来,该办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涉及审计监督权、审计自由裁量权和人财物管理权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有效机制。去年,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建和修订制度19项。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办法。同时,不断加强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在编制职权目录、描绘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基础上,全办干部“三上三下”查找出廉政风险点90多个,并制订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都拉起廉政警戒线。(周湘淑 邓建华 张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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