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认真落实审计质量检查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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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努力打造精品项目,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专门就落实《审计质量检查员制度》提出具体要求,着力解决该办在审计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审计质量检查员制度。今年,该办组织实施的每个项目,或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大项目的每一个审计小组,都要求设立审计质量检查员,并按照质量检查员制度的规定,对照国家审计准则对审计现场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在项目审理时,审计组需向法规处提交审计质量检查情况表,反映审计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未提交审计质量检查情况表的,法规处在年终考核时根据考核办法对该项目予以扣分,确保审计现场质量检查落地生根。

三是质量检查员应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好职责。对担任审计质量检查员的审计人员,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前三名质量检查员,增大加分系数;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法规处审理或审计署年终综合检查时,发现存在较多规范性问题的,扣减加分系数,并同时对该审计项目予以扣分;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审计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责任。(张华荣 向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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