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办采取“四个一”措施有效加强大型审计项目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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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实施了财政收支审计、社保资金审计、土地审计等多个大型审计项目,这些项目具有审计对象涉及范围广、参审人员数量多、人员构成多元化等特点。为更好地落实审计署关于大型审计项目的总体工作要求,切实防范审计风险,促进审计工作能力和审计成果水平的提升,哈尔滨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大型审计项目质量管理。

一份方案,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为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大型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大型审计项目审计质量科学化管理,理顺大型审计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方式,哈尔滨办在每个大型审计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即制订跟踪审理实施方案。跟踪审理实施方案在统筹考虑多个项目并行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审计组和法规审理机构具体分工、审理时间安排、组织方式、相关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形成以审理内容为“点”,复核层级为“线”,全程质量管理为“面”的网络格局,抓住关键节点严格督促落实,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一个载体,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为加强特派办与地方审计机关、审理机构和审计组之间的工作联系,哈尔滨办在工作中逐渐摸索出以《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简报》为载体的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审理机构根据各审计组反映的在审计质量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定期编发《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简报》,解答各审计组提出的质量管理工作疑问,进一步重申审计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明确审计现场计划安排和审计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等。通过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搭建良好的沟通渠道,促进了审计组和审理机构工作效率的提高。

一个标准,提高审计和审理质量近几年的大型审计项目多由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共同组织实施,审计组人员构成多元化。为保证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标准统一,哈尔滨办按照审计署相关制度及本办《审计业务质量控制规范》、《大型审计项目组织管理办法》、《跟踪审理操作办法》等规定,统一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记录等文书规范,并向全体参审人员讲解取证流程、取证标准以及重大案件线索的“三定”原则等规范,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取证适当充分,各类文书标准明晰。

一条主线,强化进度和成果管理大型审计项目工作量大,涉及问题繁杂。为实时准确掌握审计项目工作进度,哈尔滨办实行审计项目和重大问题线索“双倒排”制度,即审理机构与审计组协商,形成《审计项目进度计划倒排时间表》和《重大问题线索进度计划倒排时间表》,明确审计实施方案业务会议、预审理、审理、上报审计报告等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并对重大问题线索核查、审理、上报等进行时间进度倒排。通过实行“双倒排”制度,各审计组能够更加科学地配置审计资源,确保审计报告上报和重大问题线索核查等审计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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