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办进一步完善大项目审计工作机制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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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先后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的政府性债务审计、社保资金审计等全国性大项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和总结,形成了“扁平化管理、网络化实施、动态化调整”的审计组织模式。在最近开展的大项目中,该办以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大项目审计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试行审计业务指导小组制度,传承审计经验。该办从审计署评出的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近年来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理论研究成果显著的审计人员中选拔成员,组成审计业务指导小组。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对审计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提出分析性意见和建议;对审计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阶段性工作评价,围绕审计重点提出具体的指导性建议;对审计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进行业务指导,对审计取证、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核把关;对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审计业务文书进行审核,对被审计单位提出重大异议的问题进行会诊。

二是推行问题线索清单制度,凝聚审计组集体智慧。在去年实施的土地审计和今年实施的矿产资源审计中,该办以问题线索清单为抓手加强现场管理。审计组每周召开审计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个延伸审计小组的工作进展,全体审计组成员共同研究继续查处问题的思路、突破审计难点的方法;每位审计组成员的发言记录均存档备案,经研究和梳理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加强对重点审计事项的跟踪督办。这种做法集中了审计组全体成员的经验智慧,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审计质量风险;落实了审计组集体决定重大审计事项的工作要求,可以通过增加内部透明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修改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跨处室组成大项目审计组成为审计新常态的情况下,处室综合考核及公务员年度考核面临一些困难。对此,该办逐步修订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了“考核到审计组,分解到审计组成员个人,还原到审计人员所在处室”的审计业绩考核机制。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基本上算清了审计人员个人、审计组牵头处室和审计人员所在处室的“业绩账”,可以有效避免“个人干多干少一个样”“牵头处室与配合处室两个样”等突出问题,促进大项目审计组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曹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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