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办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审计现场管理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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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印发了《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审计现场管理、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及时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审计现场业务、廉政、保密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贯彻落实要求,并将《办法》与原试行办法的差异以对照表的形式列示出来,供全办审计人员学习参考。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该办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组组长、副组长、主审、审计小组组长、审计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并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对审计组内的请示汇报制度、召开会议要求、审计人员开展外部调查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要求审计组成员在现场审计环节,各司其职,把握好自身角色定位,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审计现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保障了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格履行程序,确保审计取证合法性。该办进一步明确了审计进点、审计人员调查取证、审计组召开会议等一系列事项应遵循的具体程序,并要求各处室认真学习审计署关于查询单位账户、个人存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相关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审计取证环节中审计证据取得的合法性。

三是规范审计资料的取得、保管和归还行为。该办明确审计组可将审计资料需求清单作为审计通知书附件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并可在审计过程中依法获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在获取资料时,应做好交接手续,仔细清点、核对,并采取必要的保存和保密措施,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撤点前将资料如数归还并做好交接,不需归还的审计资料按规定完整保存。

四是强化廉政监督,确保审计独立性。该办要求各审计组在进点初期即明确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应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审计署的相关规定处理干预审计工作及赠送礼品礼金等行为,直接对审计组组长负责;同时,临时党组织书记作为廉政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廉政责任制,二者双管齐下,及时提示及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审计独立性,消除廉政隐患。

五是加强审计现场安全和保密管理。该办要求审计组要加强审计现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审计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审计资料和电子设备的安全,同时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防范审计现场的安全风险及失泄密风险。(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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