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完善制度 创新方法 积极落实审计质量控制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
【来源:审计署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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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审计署制度(2015年版)》对审理规则作出重大调整的实际,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积极落实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宣传、修订制度、建立“三位一体”质量控制体系等措施,严控审计质量,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取得良好效果。

大力加强学习宣传。一是及时组织学习审计署制度。《审计署制度(2015年版)》出台后,该办高度重视,办领导带头学习,并要求各处室把学习审计署制度作为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近期学习讨论,全办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各项规定,增强了在工作中遵守、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认真学习署领导关于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讲话。近期,刘家义审计长在几次讲话中反复强调要加强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工作,其他署领导在相关会议中也多次要求审计组严把审计质量关。署党组成员、法规司司长在该办“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专门就依法审计、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出了要求。为此,办领导组织处级干部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署领导讲话精神和具体要求。同时,法规处将讲话内容进行整理,进一步在全办范围组织开展学习大讨论,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

及时修订完善制度。为贯彻落实审计署要求,该办结合审理审核新规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着手对《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审理制度》、《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审计组、业务处、法规处、审计业务会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责任,完善审计质量控制的制度保证。同时,该办通过专题会议、送法上门、跟踪审理、审计现场检查等途径,及时组织审计人员全面学习,并督促执行落实。

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该办始终坚持审计创新理念,将创新作为控制审计质量的重要推动力。为提升质量、提高效率,该办构建了“审计组、审理部门、审计业务会”三位一体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即在认真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在审计组内推行审计质量检查员制度,由能力较强、经验丰富、责任意识强的质量检查员对20多个审计质量关键点进行重点把关;在法规处建立“初审+复审+集体审理”的三级审理模式,通过三道审理关口切实提高审理质量,防范审理风险;实行审计报告质量评分制度,在审计业务会上对审计报告质量进行量化综合打分。

加强审计质量考核和结果运用,提高各环节主体的责任意识。一是注重审计质量过程控制。每年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审计现场的质量控制进行检查。二是加大跟踪审理力度。对重大项目、重点事项,法规处提前介入进行跟踪审理,实现审计组与审理部门“同频共振”。三是推行审理结果和审计报告质量评分通报制度,将质量检查、审理情况和审计报告质量评分等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质量控制倒逼机制。(刘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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