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办努力抓好审计现场“十大管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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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现场管理,规范和指导审计人员现场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以《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等法律制度为依据,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和本办审计研究成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审计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律、文明审计、质量控制、进度管理、保密和突发事件管理等十个方面入手,对审计人员现场行为进行了全面、深入、详细的规范。

——抓学习,保廉洁,加强审计现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员队伍的经常性教育,意见要求参加审计的各支部按照哈尔滨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理论知识的集中学习和党课教育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及署党组、办分党组的工作部署;丰富学习组织方式,成立审计组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教育和互动交流;结合审计项目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传统教育,在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央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组织审计人员参观企业博物馆,并邀请新中国第一代“电机工人”讲述产业发展历史,教育审计人员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

意见还要求,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必须进行2次以上廉政教育或提醒,使审计人员时刻绷紧廉政神经;各审计小组汇报审计业务的同时必须汇报廉政工作;强化审计现场廉政工作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机制,对审计组长、审计现场负责人、各小组组长、廉政监督员和审计人员的廉政责任进行细化明确;对审计项目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并有针对性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明纪律,树形象,强化审计现场工作纪律和文明审计。意见明确规定,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 每天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严禁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事项;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于无故旷工的情况,提出严厉批评,并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要求审计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审计工作相关内容。

同时,意见还从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的言行举止和待人接物等细节入手,对现场审计行为逐一进行规范,要求大家自觉树立和维护良好审计形象。一是要求审计人员工作着装整洁、得体、大方,符合国家公务员职业特点;二是自觉遵守被审计单位相应管理规定,主动爱护审计现场办公设备和公用设施,保持良好办公环境;三是接待被审计单位人员时,要举止得体、态度和蔼、语气适中,不得出现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有损审计形象的不礼貌和不文明行为;四是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要态度诚恳、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自觉加强学习和研究,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真正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三大原则”,充分运用“十五个凡是”判断标准,对审计发现问题形成客观、公正的认定,并通过耐心解释获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认可。

——控质量,提效率,加强审计现场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意见对审计现场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进行了详细规范。要求制定审理工作实施方案,法规处配备专职审理人员全程跟踪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办内审理骨干团队的积极作用,在各审计组抽调业务骨干担任兼职审理人员,根据审计项目进度适时开展组内审理、组间交叉审理和项目汇总审理工作,并实行审计报告预上会制度,由办领导亲自对审计质量进行把关。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制,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明晰职责、提升能力,从源头降低审计风险。

意见明确要求审计组对审计工作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确定具体审计任务和事项,对每个审计事项,确定起止时间、负责和执行人员、具体目标和要求、审计步骤和方法。并由审计现场负责人、主审和审计小组组长对审计现场进度进行跟踪控制,对于影响审计工作效率的事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并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定措施,设预案,加强审计现场保密和突发事件管理。在保密工作方面,意见一是明确各级人员相关责任,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审计组组长为审计现场保密第一责任人,审计现场负责人和保密员具体负责审计现场保密管理,并要求所有参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二是对涉密审计资料的查阅、调取、保管、传递和使用等事项做出详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涉密文件资料安全。三是对审计现场易失密、泄密环节和事项进行梳理,重点加强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保密安全管理,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使用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保管和使用审计工作资料,重点保管好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介质。

同时,针对审计现场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失窃、泄密、信访等影响审计人员安全或履行审计职责的突发事件,逐一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确保审计人员人身安全和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要求审计人员遇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审计现场负责人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审计现场负责人经初步核实后及时向审计组长汇报,并积极组织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另一方面,针对可能的失窃、恐吓威胁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制定详尽的处理措施和操作流程,指导审计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正确应对,妥善处理。

——严管控,勤提醒,加强审计外勤经费和外聘人员管理。意见指出,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署“八不准”纪律和审计外勤经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用,坚决不允许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虚开发票报销。对于临时增加的重要工作事项需要调整外勤经费预算的,要严格履行预算报批程序,调整审计项目预算,并按期报销,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审计项目实际进展向匹配。

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审计组内外聘和地方抽调人员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一是加强审前培训,在审计进点前对外聘和地方抽调人员进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审计业务培训,并对其进行审计工作纪律、审计职业道德教育。由审计现场负责人分别与其签订保密、廉政承诺书。二是合理进行分工,在审计组内安排特派办审计人员从审计资料保管、审计问题查证和审计结果利用等各环节,有效指导外聘和地方抽调人员正确开展审计工作。三是要求外聘和地方抽调人员自觉服从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配合开展好审计工作。(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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