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创新 济南办实行审计业务指导小组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9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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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为了充分发挥骨干审计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集体行使审计裁量权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了《审计业务指导小组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该办由各专业的骨干审计人员组成审计业务指导小组,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重大事项提出论证、评估和咨询等意见,帮助审计组提高工作效率和防范审计质量风险。

该办组成具有较高权威性的审计业务指导小组。一是把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其他高级审计人才以及最近三年审计业绩突出的审计人员纳入骨干审计人员库。二是根据审计项目实际需要分别组建审计业务指导小组,由办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从骨干审计人员库中选定小组成员。三是审计业务指导小组通过论证审计实施方案,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前期谋划;通过参加审计项目中期评估,对阶段性审计工作开展指导。另外,审计业务指导小组还根据审计组的具体疑问和要求,提供各方面的审计业务咨询意见。

该办通过审计业务指导小组加强审计管理。在审前准备环节,审计业务指导小组与审计组提前对接,共同研究审计项目的具体目标和审计任务,把握审计重点和主攻方向。指导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和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的指导性。在审计实施环节,围绕审计目标和重点业务板块对阶段性审计工作实施诊断和评估,督促审计组全面落实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对审计人员查处重点问题线索加强业务指导,从审计取证、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帮助审计组提高工作效率。

在审计成果总结提炼阶段,该办审计业务指导小组参与审计组重大审计事项决策,监督审计组依法依规行使审计裁量权并且提升审计质量。一方面是对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审计报告提前进行审核,重点研究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反馈意见,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如实上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帮助审计人员明确审计信息素材,确保审计组能够在第一时间反映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促进相关部门改进宏观经济决策和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解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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