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严要求 细化流程抓管理 兰州办全面加强督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来源:兰州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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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办内重要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提高督办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审计署兰州特派办立足于督办范围更广、职责更清、要求更严的总体思路,修订完善了该办重要事项督办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细化了业务流程、明确了具体要求,有效提高了全办干部对督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了督办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办理效率,督办在促执行、提效能、抓落实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

一、健全机制,督办范围实现全覆盖。根据各综合部门岗位职责细化督办事项责任分工,建立督办管理员制度,各综合部门设立处室督办管理员负责本处室督办事项,办公室设立办督办管理员负责全办督办工作,并将督办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办内年度综合考核和机关纪委监督检查范围,构建了办公室总体督办、各综合部门具体督办、机关纪委全面监督的督办工作机制。拓宽督办范围,将审计署及甘肃省相关部门印发文件要求办理的重要事项、办内各类会议议定重要事项、办领导在审计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等情况下批办(交办)重要事项等3大类14种情形下的重要事项全部列入督办范围,实现了督办范围的全覆盖。

二、创新方式,督办流程实现全过程跟踪。细化督办事项确定、上报、录入、承办和办结等全过程工作要求,明确各环节的具体责任和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流程,按照督办事项来源不同设定了不同的督办事项确定权限,建立业务处统一向法规处报送需督办事项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出将督办管理系统自动督办、电话及腾讯通提醒督办、督办单督办三种方式相结合的具体方式,要求所有督办事项要在督办管理系统自动督办基础上,由具体督办人员至少采取电话及腾讯通提醒等方式督办2次,对办理缓慢或效果不佳的承办处室下发督办单,责成其在1天内反馈办理情况,切实实现了对督办事项的全过程跟踪分级督办。

三、分类管理,督办终结实现全事项审批。为真正将“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的督办工作原则落实到位,该办对督办事项终结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办理进展及结果将所有督办事项分为正常办结事项、延期办理事项、无须办理事项和无法办理事项等四大类,对终结方式和流程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实现了对终结事项的全面审批。要求正常办结事项在完成后,限时由承办处室向批办(交办)该事项的办领导及督办处室汇报办理结果,并在督办管理系统确认办理完毕;延期办理事项,承办处室要在督办事项计划完成时间前填写延时审批单,经批办(交办)该事项的办领导审批同意后延长办理期限;无须办理事项,承办处室要及时向批办(交办)该事项的办领导说明情况,书面报经审批同意后终结该事项;无法办理事项承办处室需详细书面报告无法办理需终结的原因,分别报经分管办领导、纪检组长、特派员审批同意后方可终结督办事项。(刘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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