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长春办获得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4日】
【来源:审计署长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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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被授予吉林省2007-2009年度“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该办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抓班子、带队伍、管事务,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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