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1日】
【来源:大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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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大连市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审计整改要求,要求市政府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严格处理,切实推进整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整改和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并成立了市审计整改和督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审计整改和督办工作的领导,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市政府组织召开常务会议,全面部署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全面梳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办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复核整改情况、督办未完成整改事项等方式,重点对25个部门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从整改情况来看,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都能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开展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对涉及历史遗留、体制机制未理顺或需要整改长效机制解决的问题,各单位均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计划。

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报告35份,下达审计决定21份,查出违规金额4405.20万元,应收缴财政金额6747.71万元。截至2018年11月底,对审计发现的183个问题中的162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到88.52%,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4394.41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9项,向纪检、公安等部门移送处理追责事项5件。现将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预、决算编制有待完善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代编预算规模,避免在执行中对预算二次分解;同时印发《大连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职责、程序及依据。

对于部分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制定了预算管理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对执行中预算指标下达进度、财政支出进度按月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二是各先导区财政局建立了项目支出调度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预算支出的执行进度。

对于财政教育收费专户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不够和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整改中。

(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未编制市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中期财政规划和市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规模较小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编制2018-2020年大连市中期财政规划,对市对县区专项转移支付进行了预测,构建了新的转移支付体系和健全了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对于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影响资金效益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建立预算限时下达机制,做到上级转移支付在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同时对执行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情况按月考核,并予以通报。二是各区市县财政局建立专项转移支付指标下达监督机制,并定期督办,确保指标及时下达。

对于市对县区的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和部分区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待拨付数额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求所有项目资金必须在绩效系统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预算编审流程,以实现市本级项目资金、市对县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但截至2018年11月底,普兰店区、瓦房店市指标待拨付数额仍然较大。

(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较窄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求一般公共预算中除了一般性转移支付、偿债项目、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外,项目支出预算都要编制绩效目标;同时要求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项目都要编制绩效目标。

对于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出台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实施方案,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2018年度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工作;二是建立了我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探索搭建全市绩效指标的初步框架;三是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中介机构对6个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4.4亿元,扩大了第三方评价规模。

对于预算绩效管理部分环节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已选择部分2017年项目第三方评价结果予以公开;二是已实现预算与绩效年初同步批复;三是已组织各有关预算单位完成了2017年重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预算执行结果偏差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要求除预备费、人员经费预留、偿债资金外,项目支出预算都要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凡不能在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单位的,原则不予安排;二是严格控制代编预算,逐步减少提前告知专项预算规模,提高部门预算专项支出比重;三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级次,对县区补助项目应编制市对县区转移支付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中编列,避免因转移支付列支问题导致预决算差异。

对于预算收支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各预算单位一是严格规范财政资金收缴工作,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并对超标准和违规收费金额进行了清缴。二是对长期挂账结余资金进行了积极清理。截至2018年11月底,已上缴结余资金1142.44万元;已向财政提出上缴申请1209.27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并制定公务支出审批、报销等制度文件,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如,市民政局建立经费支出事前审批制度,对出差审批手续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四是强化采购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如,市食药监局已建立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对于资金使用绩效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部门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二是各预算单位积极推动项目进展,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18年11月底,部分项目已完成了资金的拨付;部分项目完成了施工建设,待决算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资金;部分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如,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在开展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组织渔民进行了油价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

(二)部门财务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资产管理不到位 的问题,一是市环卫处已就闲置房屋向市政府提交房屋资产划转请示,目前正在开展划转至市城建集团国有房屋经营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二是市风景园林处已与承租方签署老干部活动中心补充协议,明确租金与经营期内水电费等相关约定;对付家庄洗车场被无偿使用的事宜提起法律诉讼,目前西岗区法院已受理此案。三是各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待处理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账务处理,截至2018年11月底,有2家单位尚未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对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各单位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并积极清理上缴专项结余,但截至2018年11月底,仍有2家单位尚未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二是市外事办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规范经费管理、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和监督检查流程及规定,严格落实审批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对于旧账清理不及时和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单位一是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大挂账资金清理力度,但目前5家单位尚未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并严格规范各项支出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性。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一)扶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普兰店区一是要求相关街道对干旱死亡大榛子地块进行补植,补植总面积近1万亩;二是要求丰荣街道朝阳村组织施工单位对光伏设备进行检修和改进,同时控制自用电量,积极争取国家光伏扶贫补贴。

对于部分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建设质量未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瓦房店市、普兰店区对所有扶贫开发项目进行了整改,安排验收机构调整验收办法,在行业通用的钻眼验收基础上,对道路进行开沟验收,并对水泥路进行强度检测;同时对工程量、质量未达标的项目,一律按照实际验收造价结果扣除工程款。

对于个别地区项目管理不严,存在申报审批程序不规范、民主议定不严格等问题,庄河市扶贫办、庄河市农发局对涉及的低收入村相关问题已进行纠正,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申报审批等管理程序,确保扶贫开发项目有序开展。

对于部分扶贫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普兰店区将扶贫资金计划指标下达各街道,由各街道分配使用,同时建立项目每周督查、报告制度。截至2018年11月底,已落实扶贫开发项目39个,总资金4500万元。二是普兰店区四平街道组织有资质机构对天城村道路进行验收,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并要求施工方提供工程发票;同时各街道组织所有低收入村对扶贫项目资金、帮扶资金、工作资金进行公示。三是瓦房店市加大对扶贫项目的推进力度。截至2018年11月底已支出资金360万元,发展了多类型产业项目。

(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部分项目不注重农村实际的问题,各区市一是对垃圾房进行修整、清理,建立了垃圾房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垃圾房使用,同时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垃圾进房;二是责成街道办事处组织清理垃圾及周边环境,并按人口调整垃圾房数量;三是加大垃圾清运车辆经费保障,及时启用闲置车辆。

对于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混乱的问题,各区市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管理,加强招投标环节监督,保证政府采购行为合规有序,对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有关单位,启动调查取证等法律程序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单位对水源警示牌、垃圾房标牌全部更换,并按规定标准重新制作安装;三是组织综合验收组对实际完成的垃圾房及配套设施进行抽验;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并按照我市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验收工作的要求,已向市级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市级验收;五是对违法用地、未批先建项目依法立案处罚,加强了对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截至2018年11月底,各区市用地批复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对于项目建成后运行保障不到位,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各区市一是要求各乡镇建立规范设施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设施运行管理,对垃圾房占用情况、污水清运情况等开展自纠自查;二是积极解决项目运行费用问题,同时委托第三方公司按照合同要求承接设备设施的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加快对非正规垃圾定点的治理,进一步改造升级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但目前,部分区市仍面临垃圾集中处理能力不足的困境,农村垃圾转运处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政策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若干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政府资金和政策的撬动引导,建立协同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加大全市研发经费投入,支撑大连建成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二是制定《大连市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方案》,方案中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有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不佳,创新成果转化率较低的问题,一是建立长效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继续坚持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年度考核评价;二是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奖励政策,并修订《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补贴实施细则》;三是制定《大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管理办法》和《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四是建立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并积极培育和引进技术转移中介机构。

对于重点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到位的问题,全市已将统筹规划开发区(园区)未来的规划布局、功能定位、重点建设项目等内容上报省委改革办,待省委省政府审定。

(四)就业补助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促进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和技能提升培训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市人社局一是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向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将政府补贴企业职工培训相关政策解读嵌入企业社保缴费月报系统,并指导各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开展政策宣传;二是综合运用就业补助资金培训政策、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政策与稳岗补贴政策,共同推动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开展。

对于政府补贴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市场用工需求的导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市人社局一是及时调整出台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2018年版),已在最大范围

将职业(工种)纳入大连市政府补贴目录;二是将培训补贴方式由原来的“直补机构”调整为“直补个人”,劳动者个人可根据社会就业需求,自主选择培训专业;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向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推送市场用工需求信息。

对于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效果不佳的问题,市人社局一是将补贴人群范围进行调整,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人员除企业职工外,均为有迫切就业需求的人员;二是建立培训机构信息推送载体,定期向培训机构推送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信息,引导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培训;三是指导各地区培训管理部门,及时将培训后有就业愿望的人员进行求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职介部门,做好就业介绍工作。

对于部分基础管理工作未有效开展的问题,市人社局一是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增加部分校验内容,完善了对各申领程序的审核认定;二是已将政府补贴培训认定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各区市县培训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保证本辖区的培训质量,认真执行政府补贴培训相关政策规定。

(五)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缺乏统筹协调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正在整改中。

对于部分政务信息系统共享使用不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起草了《大连市政府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对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时限。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

对于部分政务信息系统使用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省、市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提高信息化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市文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单位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截至2018年11月底尚未完全实现上线运行和数据共享。三是沙河口区积极筹措资金推进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目前已处于招投标阶段。同时,市公安局依托视频监控运维管理平台对沙河口分局的天网系统加强巡检,确保天网系统在线率达标。

四、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重点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城市地铁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地铁公司一是将2790.9万元资金由运营基本户归还至流动资金账户;二是按程序选择了11家结算审核单位,负责大连地铁1、2号线工程的结算审核;三是下发《大连市地铁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进度的整体控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科学统筹资金与建设需求;四是涉及的合同纠纷已开庭,下一步依据法院判决结果组织开展后续工作,并积极督促新中标单位及早进场开展剩余工程施工。

对于大连临空产业园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空港公司一是在新机场选址获批条件下,正积极推进项目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待项目建设规模经上级部门明确后开展用海申报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国家以及我市相关部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做好与施工单位的协调沟通;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对分包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中交三航局分别与中交一航局和国基建设集团签订了补充协议。

(二)民生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各区市加大对闲置安居工程资金的拨付使用力度,目前已基本拨付到位;二是花园口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截至2018年11月底尚未筹集到位;三是市住房保障中心采取措施,6户未腾退公租房家庭已全部腾退,56户违规享受补贴家庭已全部停止补贴发放,并追回资金4.85万元,对1户违规领取的1.08万元补贴资金已启动法律程序予以追缴;四是各区市已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办理,对闲置保障性住房进行了有效的分配使用。

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国土房屋局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对欠缴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资金追缴,目前已追回0.72亿元;二是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展数据整理工作,制定信息完善方案;三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入多家造价审计机构,对维修资金预结算进行审核,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加强管理。

对于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人社局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加大了对欠缴企业失业保险基金的追缴工作;二是已全部追回64名失业人员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建立相关信息比对机制,规范保险金的申领;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将享受稳岗补贴资金政策的企业在市人社网首页进行公示,在内容中增加了企业职工人数及享受稳岗补贴金额的相关信息。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不够完善、部分专项执行不严格和部分专项效益不佳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及时制定或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支出范围、审核认定条件、计算方式等使用资金,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益。如,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春柳河排污口整治项目,经全力推进工程施工,目前工程整体已基本竣工;普兰店区正在制定宜居乡村保洁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庄河市农发局会同庄河市财政局多次深入乡镇、村,对局部路面厚度不达标、个别路段地基处理欠妥等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有关乡镇政府加大对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截至2018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

从总体情况看,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地区、各部门都能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多种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落实了各项整改工作。但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全部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有的问题因政策或机构尚未调整完毕,整改工作的推进存在困难;有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但是截至统计日,尚未处理完毕;有的问题受历史原因或客观因素制约,需通过整改长效机制逐步规范,短期内难以彻底纠正。要从源头解决这些问题,仍需政府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坚决不留管理“空白区”;二是要杜绝政策制度束之高阁、有章不依,坚决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认真厘清具体责任关系与剖析深层次原因,坚决防止部分问题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注重形式上的整改。市政府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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