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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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2010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74,905.12

一、一般公共服务

84,012.71

二、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

二、外交

273.83

三、事业收入

2,780.39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

5,914.0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5,944.00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1,374.00

五、其他收入

10,784.07

五、住房保障支出

5,204.62

本年收入合计

94,413.58

本年支出合计

96,779.1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62

结转下年

16.00

上年结转

2,379.96

           

96,795.16

           

96,795.16


审计署
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201

一般公共服务

68,978.29

35,962.06

33,016.23

20108

审计事务

68,978.29

35,962.06

33,016.23

202

外交

273.83

273.83

20204

国际组织

23.83

23.83

20205

对外合作与交流

250.00

25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374.00

1,374.00

20805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1,374.00

1,374.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279.00

4,279.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279.00

4,279.00

合计

74,905.12

41,615.06

33,290.06

 



审计署201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审计署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了审计署(含署本级、18个派出机构和11个直属事业单位,下同)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0年度收入预算总计96 795.16万元。
    1.财政拨款74 905.12万元。
    2.事业收入2780.39万元。包括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员会费收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计算机技术中心培训收入,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审计费收入等。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944万元。包括中国审计报社报纸发行收入、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书刊出版收入等。
    4.其他收入10 784.07万元。主要是所属各单位出租、出借房屋、场地取得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和自筹基建项目结余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重新安排使用部分等。
    5.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2万元。是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2379.66万元。是按规定由上年延续至今年继续实施的项目,相应结转到本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二)2010年支出预算总计96 77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4 905.12万元,安排情况见第二大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 012.71万元。包括所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外交支出273.83万元。包括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支出、按规定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支出及在华召开国际会议支出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14万元。包括中国审计报社和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用自身的经营收入安排的发行报纸和出版书刊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万元。包括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204.62万元。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三)结转下年16万元。指预计需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0年审计署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 905.12万元。
    (一) 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68 978.29万元,是为保障审计署各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1.基本支出35 962.06万元。其中,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22 403.07万元,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行政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 558.99万元。
    2.项目支出33 016.23万元,是审计署为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审计和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1)审计业务经费18 790万元。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一切经费完全自理,在执行审计任务时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餐费补助。
    (2)审计管理经费5535万元。主要是审计法制建设、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新闻宣传等方面安排的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91.23万元。主要是“金审工程”运行及维护、国际审计组织培训研讨会、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派出审计局取消公务用车后的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外交——国际组织23.83万元。专门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及向国际组织认捐支出。
    (三)外交——对外合作与交流250万元。专门用于审计署承办的在华国际会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74万元。包括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4279万元。包括审计署按照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和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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