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每年中央相关会议都对审计整改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审计署党组要求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2021年9月在政策研究室成立有关处室,专门负责审计整改。
政策研究室党支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根本指导,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认真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重大政治责任。经过4年多努力,基本搭建起审计整改“四梁八柱”,形成并巩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审计整改体制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审计监督权威高效要求充分彰显。
坚持问题导向,基本建立审计整改制度框架
政策研究室党支部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精准把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总结审计整改实践经验,明确了“制度先行”的落实举措和工作思路,在办公厅、法规司等部门支持下,逐步建立起“1+2+N”的审计整改制度框架。
“1+2”属于顶层设计。“1”是牵头起草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初步意见,构建了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的“三个责任”体系,明确了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三种整改类型”,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整改结果清单的“三个清单”制度,形成了较为系统和完备的审计整改基本制度框架。“2”是面向全国审计机关的2份文件。一是贯彻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意见的实施意见,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进一步细化为“全面、精准、督办、严格、约谈、报告”6个方面12字要求,推动把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做到问题定性、审计建议、整改定责精准,加强整改督查督办,严格整改销号审核,探索开展约谈工作,督促按时报告整改结果。二是省级审计机关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把握督促检查责任的内涵和边界,组织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严把整改销号质量关。
“N”是署内若干配套制度。目前已实现覆盖审计整改全流程的制度闭环,包括:审计整改业务流程,明确审计整改工作的目标是“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把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规范了建账、督办、销号的全周期操作流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办法,规定了三种整改类型的适用情形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要求可操作、能落实,并规范了申请调整变更整改类型的办理程序;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工作指引,政策研究室负责统筹督办工作,明确了督办原则和各单位职责;整改结果认定和销号管理办法,明确了认定标准、销号审核流程等要求;整改材料归档指引,明确了各单位的归档职责、内容和流程。
坚持系统观念,形成并巩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
按照党中央“加强贯通协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等部署要求,政策研究室党支部坚持系统观念,着眼审计整改工作全局,把相关各方均纳入总体谋划,2022年以来探索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既把握总体、努力做到全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成为做好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方法论。
全面整改,即全面落实3个责任。首先,由审计机关将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向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其次,推动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其中: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限时完成整改,及时、全面、如实报告整改结果;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对整改结果的审核把关力度,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等推进标本兼治。最后,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反馈的整改结果加强检查,严格对账销号。
专项整改,推动或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改。主要包括: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审计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对审计移送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追责问责,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视范围;配合组织部门把审计及整改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视情况提出提醒、函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的意见;配合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适时开展提醒谈话;推动政法、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从严从快查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外部监管,促进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督办,即将审计查出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综合考虑干部管理权限、部门职责和问题性质等,分别移送纪检监察、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查办督办。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与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相适应,由全面整改报告、专项整改报告、重点督办报告组成的年度审计整改报告体系,以向党中央的重大报告,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整改任务。中央领导同志在相关整改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审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将审计整改总体格局作为新时代治国理政在审计领域取得的4项重要制度成果之一,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审计成果运用贯通协同更加顺畅、权威、高效。各方面督促推动整改的力度不断加大,整改责任压得更实,审计整改‘动了真格’”。
坚持守正创新,示范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政策研究室党支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创新,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思路举措。
探索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以专项审计调查形式开展整改“回头看”,是政策研究室党支部在署党组领导下,创造性落实党中央部署的重要举措。自2021年首次开展、经过4年多实践,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实施日益成熟,查处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追责问责多人,释放了“动真格、严问责”的强烈信号,也为全国审计机关“打了样”。
完善审计整改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为做好相关工作,政策研究室党支部认真研究提出考核指标建议,把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审计工作任务。经过持续推动,署内各单位督促、检查、销号已成自觉。
大力推动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2021年以来,开发建设审计整改管理系统,管理质效明显提高,主要审计成果实现“全口径、全周期”管理目标,实现建账、督办、销号一网通办。
坚持自信自立,讲好中国特色审计整改故事
政策研究室党支部积极参与审计整改对外交流,通过双边多边活动、全球和区域性研讨、国际刊物发文等形式,宣介中国审计整改工作经验成效,为推进世界审计整改工作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针对马来西亚审计署2023年提出在世界审计组织创设审计整改工作组的设想,中国审计署全力支持,政策研究室作为承担具体事务的单位,参加可行性研究及历次在线准备会议,为2024年世界审计组织批准在知识分享委员会下设立审计整改工作组作出重要贡献,中国开展研究型审计、加强审计整改尤其是建立审计整改责任体系相关内容,列入加强审计影响的最佳实践库。相关国际会议多次把审计整改列为主题,政策研究室介绍中国审计整改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与会各方广泛认可,认为中国审计整改具有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体制优势、制度优势、效率优势,居于国际领先地位。
实践证明,抓好审计整改,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必须坚持在理论武装和创新实干上下功夫。下一步,政策研究室党支部将按照署党组部署,进一步做好理论学习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发挥审计监督独特作用作出更大贡献。(该案例获评中央和国家机关“争当改革排头兵”抓党建促改革攻坚优秀成果)
| 责任编辑:刘文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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