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概念探析
王平波(湖南省永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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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这标志着我国全新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已经正式摆上议事日程。因此,有必要对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自然资源资产等相关概念进行探讨分析,以加深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名词、主体、客体的理解认识。

一、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概念

(一)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涉及的领导干部,应当在中央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主要包括国务院工作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二)自然资源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涉及的自然资源,应当与下述自然资源定义含义一致,并符合其特性特征。

1.定义含义。自然资源,据《辞海》,是指天然存在并有利用价值的自然物;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技术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据百度百科,是指自然物质经过人类的发现,被输入生产过程,或直接进入消耗过程,变成有用途的,或能给人以舒适感,从而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物质与能量的总称。自然资源,狭义上只包括实物性资源,广义上则包括实物性的和舒适性的自然资源总和。自然资源按属性可分为生物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国土资源、海洋资源、气象资源、能源资源、水资源等。

2.特性特征。据定义含义,自然资源具有天然性、实物性、舒适性,经济性、环境性、生态性,能源能量性、有用价值性、未来福利性。据天然现实,自然资源具有数量的有限性、分布的不均性、相互的联系性、利用的发展性以及整体性、区域性、可用性、多样性、变化性。据宪法第9条,我国自然资源的最大特征是国家全民所有和国家保障保护。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等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

(三)自然资源资产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涉及的自然资源资产,应当与下述自然资源资产概念含义一致。同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所涉自然资源,可按“权益可带给国民、成本价值能计量”2个条件确认为自然资源资产,列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1.一般资产。据2006年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界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时,确认为资产,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2.自然资源资产。据宪法并参照一般资产概念,自然资源资产是指国家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经济利益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自然界各种物质财富要素的总称,包括各种自然资源财富和权利。在同时满足与该自然资源财富要素权利有关的经济权益很可能带给国家和人民(权益可带给国民)、该自然资源财富要素权利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价值能计量)2个条件时,确认为自然资源资产,并应列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按属性可分为生物、农业、森林、国土、海洋、气象、能源和水等大类。

二、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概念

(一)离任审计

一般是指审计人对离任者受托履行领导管理资金、资源、资产职责及其绩效所负责任进行的监督评价活动,主要审查资金、资源、资产领导管理者对其所有者应履行的责任。依据离任领导管理者的法定职责范围,其应履行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及其直接密切相关的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责任。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名词理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新名词,可理解为,是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关于“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最顶层决策部署,当前全国正亟待试行的一项全新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它是一种新型重大专项离任审计,而非传统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类同经济责任审计,而非完全等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坚定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必须加快推进的以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指领导干部任期因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或部门系统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其有关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类同经济责任)为中心主线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及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

2.主体设想。按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在现行审计体制和法制条件下,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体,应当是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随着改革的推进、国家审计法制的完善,为适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业发展需要,考虑现有审计能量严重不足,尤其是此离任审计对从审人员能力素质的“全、高、新、专、细、严”特需要求,国家可设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职机构,配备具有相应政策业务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作为审计主体专业队伍。同时可构建全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家库,设立审计专家标准条件,如具备胜任同类审计工作的政策水平、宏观知识、实践经验、专业特长、技术优势且德廉实绩公认等。根据需要将全国各级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主管部门(或专业领域)的相关专家,择优遴选纳入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专家人才库,待相关审计项目需要时,依据既定的国家审计专家管理办法,从专家人才库中随机抽调相应行政区域、资源类别和技能层级的专家参加审计,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体的必备补充力量。(王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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