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需补齐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短板”(山东聊城市审计局)
弓守星(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字号:【大】 【中】 【小】
    
    党的十八大会议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首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体现了我国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同时表明我国要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决心。然而,我国生态现状却如李克强总理所言:中国面临的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已经成为新的基本国情,成为发展的“短板”。对此,各级审计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意义的认识,从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的高度,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研究和实践列入议事日程。
    
    笔者结合自身工作体会,就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作简要剖析。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发展模式导致了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的不可持续行为,甚至出现了为追求政绩而牺牲自然生态环境所导致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全球变暖、能源短缺、森林资源锐减、土地荒漠化、物种加速灭绝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已然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据统计,中国是目前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中江河水系70%受到污染,40%严重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流95%以上严重污染。面对如此严峻的现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因此,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必须严格落实到位,不能沦为走形式。第一,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有助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果忽视自然资源资产,单纯地追求经济发展,就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劣、资源无节制消耗,最终无发展可言。第二,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仅可以产生生态效益,还可以加强政府管理,为社会带来经济效益。第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很明显的制度进步。这意味着,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得以确立,无论这个官员去了哪里,都能找到明确的责任人,杜绝出现问题后 “无人可以追责”现象。总之,只有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准则体系,才能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使干部真正承担起应有的生态责任,才能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职能,进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当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还很薄弱
    目前,各级审计机关开展的离任审计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任期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对自然资源资产、环境保护责任涉及很少,学术方面的研究也几乎空白。无论在理论还是实务方面,我国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研究都还很薄弱。
    
    (一)自然资源资产种类多、分布广、信息分散,审计缺乏有效的分析数据和评估标准。自然资源包括水、森林、海洋、矿产、土地资源等一系列要素,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由林业、国土、海洋渔业、水利和农业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不同种类资源信息采集、管理和维护水平不一,难以满足审计数据分析的需求,难以提供全面充分的审计证据,同时无法精确估计审计存在的风险。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涉及专业领域广,审计人员存在专业局限性,与相关学科融合度不够。当前我国审计人员大多是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人才,人员队伍知识面较窄,难以把常规审计方法与环境科学、自然资源法律、自然资源监测等专业知识结合运用,难以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充分性,从而审计结果质量也无法保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尚未形成完善的准则体系,导致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中感到无从入手,从而不利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政府缺乏重视。长期以来唯GDP论的考核模式导致自然资源资产在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不够,各级地方政府对自然资源环境重视程度不够。为了追求政绩,不顾大型重度污染企业排放污水、废气,不顾高耗能企业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以过度耗费能源与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地方GDP快速增长的政府大范围存在。

     三、补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短板”应把握六个方面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视。审计机关要借助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之势,积极做好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和宣传工作,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审计机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发挥“免疫”系统作用的重要举措,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营造良好的环境,使其得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拥护。
    
    (二)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方式方法。一是借鉴国外先进审计方法,灵活吸收环境学、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逻辑分析方法,整理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法的使用准则和操作手册,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精确化。二是积极探索市场价值法、经济净现值法、经济内部利润率法、替代市场法、调查评价法等资源环境审计方法的应用,增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如因水资源短缺、废弃物占地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计量,对人身危害重大的重污染企业环境污染的计量,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治理费用的计量等可采用市场价值法;宅地周边的森林、草坪等绿色效益的计量可采用替代市场法;评价如洪水对农田、水利设施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可采用调查评价法。
    
    (三)重视教育培训,培养针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专业人才。第一,在原有财务、会计、审计类人才的基础上,不断培养和引进环保类、工程类、地理类等专门人才,充实审计队伍;第二,在高校课程设置上增加诸如环境管理、环境经济学、环境会计和环境审计等课程,使专业生员的知识体系更加符合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第三,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自然资源环境相关专业培训,补充和更新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有关的知识,提高其胜任能力。
    
    (四)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内部与外部合作机制。一方面,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过程中,上下级或者同级审计机关之间相互协调,整合审计力量与资源,以提高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的成本效益,减少审计工作的重复性,加强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如在对省级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省级审计机关可以与各市、县审计机关联合,以市、县级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为基础,对省级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开发保护利用情况进行合理评价;另一方面,审计机关可以与环保、住建委和发改委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成果开发利用机制,充分利用我国政府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部门、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提供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联合这些部门的专家协同工作,更好地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五)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各项法规制度。在我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基础上,完善适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规制度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资源资产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六)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审计评估,建立标准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台账,切实把原材料消耗强度、能源消耗强度、水资源消耗强度、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损害程度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形成一个铁心保护、铁腕治理、铁面问责的机制,便于审计人员充分把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情况,合理估计潜在风险,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从而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事物的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不少沟沟坎坎要迈。为离任审计补齐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这一“短板”,是对政府这个“看得见的手”的一次深刻重塑。这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不断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才能让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推进,让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弓守星)

    参考文献:
    [1]. 项文卫.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审计的思考.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0(1)
    [2]. 张云飞. 干部政绩考评的可能方向. 决策探索,2014(4)
    [3]. 祝素月,夏晶晶.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思考. 财会研究,2014(5)
    [4]. 王笑艳. 生态文明视角下环境绩效审计对策研究. 现代经济信息,2013(21)
    [5]. 严伟. 资源环境审计方法研究综述. 商业时代,2013(18)
    [6]. 刘凌峰. 完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生态系统的政策建议. 中国集体经济·下,2011(8)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