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审计机关审计成果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黎源(浙江省建德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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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审计成果的利用是体现审计机关工作成效的主要载体,本文对审计成果和审计成果管理进行定义,提出审计成果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并根据县级审计机关的普遍实际,分析当前审计成果管理、利用上存在的质量不高、开发不充分、工作机制欠缺等问题和不足。立足当前基层审计面临的形势,从强化成果管理意识、全方位提升审计质量、建立健全审计成果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措施。
    关键词:审计 成果管理 对策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强调,“十二五”期间,要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和完善国家治理方面迈上新台阶。
    审计要履行好、实现好这些职能和目标,必由之路是审计成果的提升、开发、利用和管理。审计成果是审计机关的“产品”,是审计成效的最终反映,如何让审计“产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最大化,是审计机关始终需要解决的问题。县级审计机关作为最基层的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人力物力相对薄弱、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外部环境有待优化等现象,导致审计成果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很大程度影响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本文试从审计成果管理的成因分析着手,从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开发、审计成果利用等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审计成果管理的定义和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审计成果。一般认为,审计成果主要是指审计机关在依法独立进行审计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有价值的工作业绩,主要表现为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或者党委政府报送的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综合报告、专题报告、审计信息和通过媒体、党政内部网络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和反映审计事项的新闻报导,以及审计实践后产生的各类数据分析、报表等。笔者认为,上述是审计实践后产生的直接成果,狭义而言,是审计“产品”;而从根本上体现审计工作成效的,是审计“产品”被使用后产生的影响和效果,即间接成果,表现为:成为党委政府决策依据,如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专题会研究结果等;促进经济社会事务规范、科学管理,如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出台新制度、规定、政策、措施;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财经法纪,如根据审计移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提升审计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等。因此,可以将审计成果分为两类,即直接成果和间接成果,前者是后者的载体和先决条件,后者是前者的价值体现。
    (二)什么是审计成果管理。广义的审计成果管理,可以延伸为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含立项、项目实施、质量控制等。本文论述重点在于最后阶段的对审计“产品”使用过程的管理,包括审计“产品”的开发、营销、利用和综合反映,以及各环节中的信息传递和反馈。
    (三)县级审计机关审计成果管理的主要内容。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成果管理各项内容应及时展开,主要内容包括:
    1.成果需求判断。除了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办法)的规定动作报送审计报告等结果外,审计机关应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除了被审计单位外,党委、人大、政府或其他管理部门是否对审计项目实施后掌握的信息、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存在需求,满足这样的需求对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机关本身的影响,时间上是否恰当,信息量上是否充足等。此项内容是审计机关负责人、综合部门、业务部门都应积极考虑的,主要是审计机关负责人,对情况掌握较为全面、对上情更为了解,因此应在参考内部意见基础上进行综合判断、下达决策。具体如成果形式、发送范围等。
    2.审计产品开发。根据法律、法规、准则的要求及成果需求判断,审计机关进行直接成果的生产和制作,形成审计报告、审计信息、专题报告、建议书、决定书、移送书等。审计产品开发的关键包括:根据需求者层次选择最符合、最贴近需求的形式;突出表述重点,文字精炼高效;检查论据(证据)的充分、可靠等。
    3.产品成效跟踪。这是审计成果管理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即及时检查、督促、掌握审计整改和意见建议的落实。最传统的产品成效跟踪形式就是审计回访,随着《国家审计准则》和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各地具体实施意见、办法的出台,审计回访的要求更为具体和严格,为审计回访创造了好环境。对被审计单位的回访,应始终突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审计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并及时以审计信息等途径进行反映,实现审计成果的“再产出”。此外,对审计信息、专题报告、综合报告也应及时跟踪成效,具体表现为以适当的形式询问、了解阅读者的反映等。
    4.信息反馈传递。审计机关综合部门(如办公室)作为信息枢纽,应当在成果管理的相关信息反馈、传递中切实履行好责任,做好基础工作。如党委、人大、政府及部门、单位相关专题会议召开的情况,政策、制度出台的情况,与审计成果相关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以及各类批示反馈、信息刊物、媒体报道等信息,应及时报送审计机关负责人阅知并传递给业务部门进行综合汇总。此外,综合部门还应及时传递成果需求方面的信息,如各类信息刊物的信息报送要点、审计相关媒体的约稿等。
    5.审计成果开发。在建立健全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层面、各领域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主要是促进审计成果的深化利用,促进审计工作成效的最大化。审计机关以各种形式进行反映和体现。
    除此之外,审计成果的推介、审计成效的宣传等工作,也是审计成果管理的组成内容。
    二、当前县级审计机关审计成果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级审计机关由于人力物力相对薄弱、知识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机制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等,导致在审计成果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审计成效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审计的直接成果质量不高。表现在多方面:一是审计项目质量不高,发现的问题重要程度不高或意见建议含金量不高,导致审计报告流于普通,较为“大路货”。使得审计直接成果除了审计报告外没有其他类型可开发,如审计决定、移送书等。二是审计“产品”提炼不够,如审计信息、专题报告等,论据不够充分、没有连点成面、建议操作性不强、时效性不高等。甚至导致审计机关负责人在考虑需求和审定材料的时候,心中没有底,存在质量上的顾虑。三是缺少应有的“一点形式”,审计讲究实实在在,但具体到成果运用,还是需要在文字表述上突出重点、行文流畅简洁、便于阅读掌握等,当前许多审计人员在这方面还欠缺。
    (二)审计产品开发不够充分。受审计人员主观因素和项目任务紧张的客观原因等制约,一些实施较好的审计项目,没有好好提炼审计信息或专题报告,导致时效性一过,原本可以扩大审计成果的变成不了了之。此外,由于对成果需求缺乏准确判断,对一些存在的需求没有及时满足或在形式、重点等方面不对路,错失扩大审计成果的机会。
    (三)审计产品推介不够到位。审计机关对一些审计直接成果,如审计信息、调研课题等的推介力度不够,和上级审计机关、党委政府的一些信息载体、媒体、刊物沟通上脱节,使之了解不到审计直接成果的价值和重要性,导致未能扩大审计成果。
    (四)审计整改机制不健全,成效跟踪不到位。虽然或多或少地建立了政府层面、审计机关内部层面的审计整改制度,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有关职能部门保障不够到位,在督促整改方面不能形成较为有力的合力。尤其是“两个报告”涉及问题的整改落实,还没有形成固化的、高层面的、有声势的审计整改环境。一些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和审计信息的投递一旦“石沉大海”,也缺乏后续的关注和改进。
    (五)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审计成果的运用既是审计机关的工作环节,也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被审计单位等多个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由于审计成果运用机制不健全或运行不力,就无法最大程度地挖掘和利用审计成果。
    三、加强县级审计机关审计成果管理的对策
    当前,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随着《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相继出台,大部分地方都召开高规格的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并配套出台一系列办法、细则和操作意见,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日益优化,给审计机关成果管理、成果利用带来绝佳机会。县级审计机关应借助好“东风”,在提升审计“产品”质量上下功夫,从内外两方面的机制、制度建设入手,最大程度地扩大审计成果,形成“质量提升—→成果扩大—→影响力提高—→机制更顺畅—→质量再提升”的良性循环。
    (一)牢固树立审计成果管理的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树立科学审计理念,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运用。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应引导审计干部彻底摈弃“我只管做,用不用、怎么用与己无关”的错误观念,积极主动地以结果导向做项目、以结果导向地写报告、信息和开发其他审计产品。二是提升学习力,提高综合素质。在培训、学习、教育上,坚持学业务知识和学服务大局能力“两手抓、两手硬”,既学业务,又学时势、政策、中心工作,提高对“免疫系统”理论的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治理的本领。三是形成成果管理的氛围。县级审计机关要将审计成果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广开言路、增加途径,积极推动审计成果管理。
    (二)全方位提升审计质量。一以贯之地践行“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理念,从审计立项、项目实施、审计成果等全方位提升审计质量。
    1.提升审计计划质量。要把科学立项作为审计机关谋划工作思路时的重中之重。由于不同的审计项目具有不同的审计效果和风险,年度计划一经批复确立,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一个时期审计工作的成效。因此,在选择审计项目时,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机关和本级政府工作部署,选择重点单位、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实施审计,以提高审计成效。同时,要对项目的风险、审计的难度、审计资源的要求、可能审计结果进行研究和评估,以便对不同的项目采取有针对性的审计策略,避免审计项目安排的随意性,以保证审计项目质量。
    2.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清晰的审计实施方案。围绕方案进行审中质量控制,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审计,处理好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在合理、有效配置和使用审计资源的前提下,揭示审计中的主要矛盾,找准切人点,不贪多,求精品。抓住典型,逐个解剖,力求在更宽、更深的层面审深审透,审出成效,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注意从宏观上,体制上、机制上和管理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扩大审计影响力和辐射面。
    3.提升审计产品质量。要高度重视“问题类”审计“产品”的质量,在查实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看提出的问题是否是否抓住了事物的本质,是否从体制、机制上和制定、修改、完善制度的高度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应进一步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应抓住三个要点:一是要抓住问题的本质。要从大量的数据资料中归纳出规律性的东西,而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反映出问题最核心的、最本质的东西。二是提高分析研究的综合性。反映的问题能否引起重视,发挥作用,很重要的是看反映问题的普遍性和倾向性。三是提高解决问题的水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不能就事论事,为建议而建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要站的层次更高,不能泛泛而论,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立健全审计成果管理机制。根据审计成果管理的每一项环节,应建立稳定的、相对固化的工作机制,主要分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
    外部工作机制主要包括:
    1.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层面的审计整改制度,特别是年度“两个报告”涉及的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人大法律监督的力量,每年工作报告后以政府名义下文督促整改,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审计机关做好协助督办和指导等工作,共促、共享审计成果。
    2.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平台,借助新规定、新办法出台的机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纳入联席会议例会的重要议程,一来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整改工作,二来及时与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国资等部门,沟通、研究深化审计结果利用的各种途径,将审计直接成果高效转化为间接成果,达到扩大成果的最终目的。
    3.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审计发现违法犯罪、违纪线索后,适时会商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及时借助纪检和司法部门的办案手段和震慑力,审计项目实施和案件查办实现“无缝对接”,弥补审计在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方面的不足,确保实现审计成果。
    4.联合审计工作机制。针对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可与审计调查事项的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审计实施工作,既弥补人员、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而且最终的审计结果实现多部门共享,由此扩散出去形成的审计间接成果势必更丰富。对社会各界关注程度高的民生领域审计项目,还可以与电视台、报社等媒体监督形成合力,利用宣传的力量提升审计工作影响力,提高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度和满意度,行为本身就形成审计成果。
    5.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目前,较多的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监督的职能分散于发改、财政、建设、监察、审计、交易管理中心等各个部门,审计部门应从促进管理规范、深化成果利用处罚,积极建议党委政府建立该领域的联席会议制度,将“定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对措施”作为联席会议重要内容之一,如建设单位、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等存在问题的处理等,扩大投资审计领域的审计成果。
    内部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
    1.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分解审计成果整合任务、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确定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通过多部门分工协作,对同类项目、同步项目和某一时间段项目的审计结果进行横向和纵向多角度的整合、分析和提炼,能够提出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满足各层面的需求。实践中,可与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相结合。
    2.信息跟踪、传递、反馈工作制度。这里的“信息”,主要是指与审计成果提炼和收集相关的各类消息、文件、动态信息。实践中,主要是审计机关综合部门(如办公室)与负责人、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一是对形成的审计报告、信息、专报等,要有重点进行推介,对报送后的后续采纳、利用情况要进行跟踪。二是对党委、政府或部门、单位与审计成果先关的活动、文件、动态情况,要及时传递给负责人和业务部门,并提出提炼审计成果的建议,对负责人作出的要求进行督办。三是及时将有形的审计间接成果送交业务部门收集、保存、归档。
    3.审计回访工作机制。建立并执行好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在规定报送整改情况的时限未报送整改情况或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安排上门回访,了解被审计单位在整改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形成有形的审计成果。
    4.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贯彻“以公告为常态、以不公告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建立稳定的结果公告制度,逐步扩大结果公告的范围。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审计机关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此外还可以向社会披露经济领域中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
    (四)抓好成果的宣传利用。加大对审计成果的宣传力度和宣传广度,扩大审计成果的影响,提升审计机关的影响力。除了对正面效果进行宣传外,还应当适当公布审计发现问题、移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扩大知情面,形成一种舆论监督的氛围,促使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和规范。同时也是处理好审计机关公共关系的重要举措,促进审计工作透明、公开,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具有密切的联系,审计机关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成果运用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加以充分运用。一是审计项目终结后对工作方法、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探求审计工作规律,共享成果,互相促进和提高。二是建立互动机制,加强上下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进行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三是将国家审计成果在内部审计系统内运用,实现审计成果效能的最大化。
    (六)增强业绩考核的导向性。省、市审计机关对下的考核和县级审计机关内部考核,都应当非常鲜明地突出“审计成果”所占考核分的权重。按直接成果和间接成果的各种类型,确定考核指标。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要充分考虑现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体制下,地方审计机关在“块”上发挥的工作成效,合理、充分地纳入考核范围,包括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黎源)

    主要参考文献:
    1、《审计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0.8
    2、审计成果理论与实践探讨 威海市审计局 中华会计网校 2004.7
    3、《中国国家审计体制问题》 杨肃昌 肖泽忠 2008.4
    4、《审计研究》 时代经济出版社 2010.3
    5、审计成果及其运用 财经网 胡立君 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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