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支撑体系
阎强(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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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通过论述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理论关系,总结我国国家审计长期以来推动国家治理形成的宝贵经验,提出了深入发挥国家审计对国家治理作用,需要对当前的审计支撑体系进行创新和改革,并针对改革的方向和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国家审计   国家治理    创新

    一、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理论关系
    国家治理是自有阶级社会以来最重要的政治现象之一。国家治理的本质在于通过其属性及职能的发挥,协调和缓解社会冲突与矛盾,以维持特定的秩序。阶级性和社会性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属性,在阶级社会,主要体现为阶级性。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治理既强调其阶级性也突出其社会性,社会性主要通过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职能的发挥来实现治理。
    在现代社会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共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和认可,政府事实上是接受人民的委托治理国家。一方面,政府应当从人民利益出发,管理好人民托付的财产,履行好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责;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向公众及其代表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1]。但按照委托—代理理论,作为代理人的政府与委托人目标的不一致性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就导致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了防止或尽量减少政府机构或政府官员以牺牲委托人利益而做出有利于自身最优福利实现的选择,有必要形成一种机制、利用一种手段对政府运行中的资源耗费、运行结果进行监督。
    同时,国家治理的目标是为了实现良好的治理,即实现“善治”。国内政治学界的权威人士俞可平总结了近年来中西方学者对善治问题的研究,认为善治的基本要素特性有以下七个。第一,合法性。合法性是一个政治学概念而不是一个法学概念。所谓合法性就是指合目的性、合规律性、合正当性的有机统一。第二,透明性。善治要求公民与政府的合作。合作的前提是必须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因为公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本谈不上与政府的合作。第三,法治性。善治是以法治为基本前提的善治。法治对政府和公民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它能够通过对政府和公民的约束保证治理的过程顺畅和方向。第四,反馈性。善治的状态下,政府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必须对公民所要求和反映的问题、情况做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馈,向公民通报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和情况的进展情况与结果。第五,高效性。善治本身就是要实现管理效率的最大化,因此高效性是善治的应有之义。善治的高效性表现在善治状态下管理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和精简性、管理程序的科学性、管理成本的低度性等方面。第六,责任性。善治状态下,政府和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都应当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完成岗位所要求的任务,履行相应的职能。第七,参与性。善治强调公民参与社会的治理。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公民的参与,就没有民主政治的实质[2]。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在《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中指出:公共资金的管理意味着一种委托关系,因此,有公共财务管理就一定要有审计。审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控制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种控制系统的目的是要及早地揭露背离公认标准、违反原则和法令制度、违背资源管理的效率效果和经济原则的现象,以便在各种情况下尽可能及早采取改正措施,使当事人承担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或采取措施防止再犯,至少也要使其今后更难发生。政府接受公众委托管理公共资源,必须接受审计监督以确保其行为符合公众利益最大化的要求[1]。从上述论断可以看出,国家审计的功能有效解决了“委托-代理理论”下的代理人风险问题,同时也切合了国家对“善治”的追求,对实现善治的各项标准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国家审计一方面能够主动介入国家运行的各项活动中,并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及时发现和反馈国家治理系统存在的问题,帮助政府提高效率,改善管理和推进改革,充分发挥“免疫功能”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审计公告等方式,提升政府的透明度,保证社会公众对国家事务的知情权,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监督政府的行为,从而帮助政府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因此,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国家治理,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4]。
    二、国家审计推动国家治理的历史经验
    长期以来,我国国家审计紧密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诉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在推动国家治理方面大胆探索、努力作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同时,在促进国家治理也形成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可以概括为“三个注重”。
    (一)注重权力监督和制约。众所周知,缺乏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将导致绝对的腐败,而腐败意味着公共权力异化,是国家治理最严重的威胁之一。目前我国权力总体运行是稳定有序的,但又存在部分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3]。在我国,对权力的监督来自各个方面,包括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等,在众多监督方式中,审计监督具有主动性、专业性和深入性的特点,特别是在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贷款发放、国有资产开采和受让、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等环节,能够有效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防止权力的滥用。十多年来,全国审计机关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3.8万多件,上述案件的查处和公开曝光,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4]。
    同时,为了加强对权力监督和制约,我国国家审计还创造性的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现了审计的“人格化”。刘家义审计长在近期的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十几年来,共对43万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使一大批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在审计后得到肯定、表扬和提拔使用;一些被诬告的领导干部,通过审计使问题得到了澄清;也有一批领导干部因审计结果认定未能正确行使权力而依法受到免职、降职等处理[4]。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等权力监督制度的实施,有效约束了国家治理中权力的运行和使用。
    (二)注重维护和关注民生。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投资,出台了众多惠民的政策,而民生问题直接体现着国家治理的水平,是衡量国家是否实现“善治”的重要标尺。因此,国家审计加大对涉及民生资金和政策的审计监督,有力的推动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力促进了民生领域政策改革。统计显示,“十一五”时期,全国审计民生及资源环保类项目和单位13万个,通过上缴财政、促进滞留或截留资金拨付到位等方式,为国家增收节支1107亿元[4],促进了各项惠民及环保政策措施和资金落实到位。
    (三)注重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国家治理的首要任务,国家审计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一方面审计能够提供及时、可靠的综合信息,为涉及国家经济、科技、军事等安全问题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另一方面,国家审计能够有效揭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及时提出维护国家安全的建议。近年来,我国审计积极借鉴美国等在国家安全维护方面的成功经验,关注了能源及战略资源、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财政金融运行等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取得较好成效。
    三、深化国家审计对国家治理推动作用需要完善审计支撑体系
    事实表明,国家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从目前审计实践状况看,在推动国家治理方面,国家审计仍面临许多前进中的难点,主要是整个审计的支撑体系尚不完善,表现在:问责体系及法律制度不健全、国家综合信息体系建设不完善、综合审计人才体系不到位等,因此我们需要以全局的视野、以渐进的策略、以创新的思路,完善审计支撑体系,使得国家审计能更好的贯彻推动国家治理的历史经验,更好的提升国家审计促进国家治理的水平。
    (一)完善国家审计的合作体系,推动合作制度和机制建设。
    国家审计是整个国家治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正所谓“独木不成林”,在促进国家治理实现“善治”的过程中,必须与政府的其他部门、司法部门和人大等机构紧密合作,才能将审计成果最大化的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成果。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例,目前已经形成了多部委合作的机制,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审计以外其他部门的作用发挥仍不充分。在审计前,部门间信息交换仍不充分,缺乏固化的交流程序;在审计中,重要的审计环节缺乏核心部门的提前参与,不利于形成合力,审深审透;在审计后,相关问责不能够及时对应的跟进,缺乏与审计衔接的问责法律规定。
    因此,要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对国家治理的作用,完善治理的合作体系具有重大意义。第一,要加大培育问责等国家治理文化,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以问责文化为例,问责的落实有赖于在政府官员和整个社会中形成一种新型、和谐的“问责文化”,它是行政问责制的灵魂。其中特别要注重培育公民的问责意识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等权力机关在问责中的作用[5];第二,要加强问责制在内各项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设。以问责制建设为例,应建立一整套公正透明、程序合法的问责制度体系, 使规制责任主体从被动走向自觉负责。只有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官员问责制度,明确规定问责的主体、问责对象、问责事由、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结果,才能摆脱现有问责模式的缺陷,由“人治型”问责过渡到“法治型”问责,由“风暴型”问责转向“制度型”问责。同时,也要保证问责的程序正义和结果透明,杜绝问责的主观随意性和不彻底性,从行政性问责过渡到程序性问责[5];第三,要建立灵活多样的合作运行机制,尊重并注重发挥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使其认可并主动参与到合作体系中。
    (二)完善国家审计的信息技术体系,推动部门联网信息资源系统建设。在世界各地,现代信息技术正迅速地运用于国家治理。我国作为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国有资产和资金具有覆盖行业广、资金总量大、单位数量多的特点,国家审计面临着繁重的监管任务,因此强化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提升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多年以来,我国审计机关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运用工作,大力实施了“金审”工程,开办了计算机中级班为代表的各类业务培训,出台了多个专业计算机实务公告,开发了一大批满足审计需求的审计软件,探索了联网审计等新型审计方法。尽管在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总结来看,目前所作的工作主要还是局限在审计机关内部,对外部数据资源的利用尚在起步阶段,急需加以大力推进。从政府信息资源建设看,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已经主持建设了 “十二金工程” ,形成了一整套国家管理部门的信息技术系统,包括金宏工程、金关工程、金税工程、金融工程、金审工程、金盾工程等,涉及宏观经济、海关、税务、金融、审计、公安等 12 个公共管理的业务系统,“十二金工程” 的基本目标主要是提高行政监管能力[6]。从日常审计的需求看,审计作为独立的综合监督部门,及时取得和分析多部门的数据对于深入发现审计问题,迅速形成审计成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但目前,由于部门之间无法进行数据联网共享,造成审计成本非常高,宝贵的审计时间被大量耗费在外调及部门协调之中。
    因此,在信息化条件下推进国家治理,必须有信息化的系统、讲信息化的思维、用信息化的手段,形成部门信息联网共享环境下的国家治理新机制。国家审计可从2个方面去推动该项工作。第一,进行试点探索,可以选择个别部门进行试验,比如考虑先实现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息数据库联网,原因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目前已经向社会公众开放了企业信息的查询,因此从信息资源开放的角度不存在工作阻力,只需要在技术上实现协调便可;第二,发挥审计建议权作用,政府信息资源联网共享,不仅对于审计机关,对于其他国家部门,都能够带来工作上的便利,都能够帮助更好发挥各自对国家治理作用。因此,应通过综合的审计调查,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将这一涉及国家治理重要工作向前推进。
    (三)完善国家审计的人才体系,加快建立综合性人才队伍。在国家治理的视野下,审计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与会计一词相对应的财务监督者的角色,其功能也不再仅仅是对政府或企业财务进行查错纠弊。刘家义审计长对新环境下的审计任务作了精辟的概括:审计工作要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要加强对财政、金融、国有企业的监督,推动建立公共财政体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推动行政问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政治安全;加强民生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维护民生安全;加强资源环境审计,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维护生态环境安全[4]。因此,上述审计任务的提出,就要求我们必须变革目前的审计人才招录、使用和培养的模式。第一,要完善人才招录结构。除了以往的财务审计、法律、金融、财政等类型的人才外,还要招录环境保护、建筑工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第二,要完善现有人才培养机制。应积极培养“一专多能”的人才,帮助审计人员形成复合性的知识结构,养成“干中学、学中干”的即时学习习惯;第三,要完善外聘专家制度,建立“聘用-使用-评价-储备”的专家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立项选择、专业咨询、建议提供方面的专业作用。(阎强)

    参考文献:
    [1]刘晓霞. 政府公共受托责任与国家审计[F]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25-2
    [2]张书林.党内民主与国家治理的互动模型[D]平定山学院学报,2009:24
    [3]郭文亮,王经北.同体监督异体化 异体监督实体化[D]理论探讨,2010:5
    [4]刘家义.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讲话,2011:9
    [5]岳世平.西方国家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实践及其启示[D]行政与法,2009:9
    [6]肖滨.信息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双面性与非均衡性[D]学术研究,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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