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梁溪沙(审计署郑州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字号:【大】 【中】 【小】
    
    自2002年《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以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法规规章和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其量大面广、灵活多样的特点,对促进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推动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发挥重要作用。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小企业受到较大冲击,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月至7月,中小企业整体利润率不足3%,60%至70%的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目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至关重要。
    一、 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 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国货币政策由“宽松”转变为“稳健”,中央银行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对贷款投放实行额度控制,银行信贷资源收缩。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银行从风险和收益率考虑,往往更倾向于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另外,单个中小企业需要资金量少,财务管理透明度差、信用水平较低,银行贷款成本和监督成本较高,银行从规模效应等方面考虑,往往会选择大型企业作为信贷对象。2010年中国银行业小企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14.73%。而美国小企业贷款占同期美国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比例达到1/3强。
    (二)融资成本负担较重。   
    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基本上都是上浮,幅度为20%至70%,部分城市中小企业贷款年利率高达20%至30%,融资成本较重。另外,除贷款利息以外,中小企业还要负担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审计费、工商查询费等费用。从中小企业角度看,所承担的资金成本意味着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至少要达到10.5%以上才不致亏本(按负债率 50%、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3.25%计)。中小企业本来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其所处的经营领域多为微利行业,面对如此之高的资金成本,企业将很难发展。从部分发达国家经验看,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高出大企业贷款利率1.5至2个百分点。1993年以来,澳大利亚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相对大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溢价1.51个百分点,2005年以来,平均溢价幅度在1.66个百分点。在美国,1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企业贷款利率仅较最低风险贷款利率高出2个百分点左右。
    二、 用工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短缺并存。
    目前,我国的“民工荒”已成为全局性和长期性现象。2009年下半年以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需求层次提升以及打工收益地区差距缩小等因素,使“民工荒”成为常态。尤其是中小企业,更存在着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2004年以来,市场中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始终保持在0.9以上,尽管受到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到2009年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2010年达到1.01,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分产业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的用人需求比重稳步上升。分行业看,制造业需求旺盛,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的需求比重趋于下降。可见,目前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较为明显。
    (二)劳动力成本迅速上升。
    中小企业劳动力成本的迅速上升,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挤压企业经营利润,增加企业生存发展困难。近年来,一方面各省普遍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如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十五”末的590元提高到2010年的920元,年均递增11.2%。另一方面因普遍存在的劳动力短缺问题,中小企业为招到和留住员工增加职工薪酬水平,加速了中小企业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据统计,江浙和广东等地的中小企业近两年工人工资每年的涨幅在15%左右。
    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
    (一)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府扶持,解决融资难问题。
    一是努力实现金融理念、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功能的创新,以此来拓展多种融资渠道。要鼓励各大商业银行增加中小企业的贷款,并在政策层面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大商业银行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贷款的具体措施,如: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形式加强对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的扶持,对于一些有信用、有市场的中小企业可以扩大信贷比例等等;二是建立和发展直接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合作银行或合作金融组织。如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或社区银行应更多地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各农村信用合作社多发放小额贷款;三是制定扶持政策,实行少取多予,通过减税、减费,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可制定结构性减免税和支持性的财税扶持政策,适当降低税负水平,实施轻税轻费政策,也可考虑直接给予“免、抵、退”税收政策。另外,在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信用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发行债券和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中小企业。
    (二)稳定劳动关系,加强政府补贴,解决中小企业用工难问题。
    一是以帮助员工实现社会权利为突破口来着手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具体体现在从赋予有稳定工作的员工住房保障权、子女受教育权、在打工地的选举权等社会权利着手实施。对于员工劳动者权利的缺失,从鼓励员工加入企业工会、在此基础上引进集体谈判制度和三方协商机制等方面着手实施;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对员工五项社会保险进行补贴。目前,五项社会保险合计缴费相当于员工个人工资的40%左右,对中小企业及其员工而言负担较重。通过社保补贴方式既可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社保负担,促进小企业参保率的提高,同时也可以适当减少劳动者个人缴费的额度,间接增加员工的收入;三是强化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力度,夯实中小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基础。一方面要加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提高劳动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做到中小企业用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尽快改变中小企业在用工时只与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少签”行为。另外,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惩戒,使劳动合同成为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
    (三)深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加快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按照“自由进入、充分竞争、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建设目标,加强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军工领域改革,消除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垄断势力利益的影响。加快制定和完善各行各业准入的配套政策,加紧制定和优化市场统一准入标准,鼓励有条件、具备资质的中小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等,给予其足够的市场机会。推进行业准入政策与管理的公开化、公平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结合我国国情和不同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统筹考虑做大做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与中小企业发展的关系。在促进做大做强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统筹考虑扶持小企业发展。处理好“规范中小企业经营行为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关系”;三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简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类认证程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规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等。(梁溪沙)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