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思考
郝大强(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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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永恒主题,是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支柱。20多年各级审计机关的财政审计工作为维护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规范财政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要实现健全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的目标,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下面是基层审计机关对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思考。
    1.对“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考
    首先宪法赋予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权利,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其次,2009年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这是总理对审计机关提出的要求。个人理解总理的观点是:只要是财政资金,审计必须做到及时跟进全面审计。根据目前基层审计机关的人员配置、人员结构、业务能力等现状看,要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确实比较困难。这需要基层审计机关克服现有业务人员少,项目任务重,政府交办事项多等困难,整合审计资源,主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审计工作。
    2.对“统一和完整的政府预算”的思考
    凡是以政府名义管理的资金都是国家应该管的钱,都是财政资金。我国目前的政府预算未能覆盖所有的政府收支,各级政府预算外资金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如:建设部门收取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费等收费,这些收费是以政府的名义收取的,建设部门只是政府的执行机关,这部分资金就是财政资金,而不是某一部门的资金。针对这样的问题,财政审计工作要把政府的全部收支纳入审计范围,重点审计这部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项目,提升预算管理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3.对“同级审”和“上审下”的思考
    构建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同级审”和“上审下”是基层审计机关的工作重心。审计机关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做出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距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摸清家底、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制约权力,提高效益”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因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直接受政府领导,这使得预算执行审计的实际功效和辅助人大预算监督的功能受到限制。而“上审下”则不同,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比较强,有利于审计机关对政府的经济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监督。在做好“同级审”工作的同时审计机关应加大“上审下”的工作力度,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揭示和分析违规问题背后涉及到的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和社会公众加强预算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手段。
    4. 对真实合法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的思考
    现阶段,基层审计对象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审计机关要把真实合法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相结合,从真实合法性审计入手,以揭示和反映问题为主,有计划的选择符合绩效审计条件的项目逐步推进绩效审计,不仅要检查项目运营状况和实际效果,还要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而不是一哄而上,任何项目都需要搞绩效审计。
    5.对传统审计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思考
    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被审计对象大型数据库的应用和会计电算化水平的提高给财政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传统的翻账本、查凭证的审计方法已经不适应现阶段的审计工作,海量业务和会计数据必须应用计算机计算进行分析查询,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在财政审计工作中的应用尤其重要。必须培养技术和业务相结合的复合型审计人才,财政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才能提升。只有这样我们的财政审计工作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财政审计应充分发挥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笔者对对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意见:
    1.树立“有为才有位”指导思想,加大财政审计的工作力度。要做到对预算从编制、批复、调整、执行、效益整个过程的全面审计监督,只有多从宏观角度出发为政府提出具有整体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多查处一批财税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审计机关在政府中的地位才得以提升,审计的话语权才能增强。
    2.树立“大财政”审计观念,形成综合财政审计监督机制。要真正建立起以综合财政预算审计为主线,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基础,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为重点,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最终目标的预算执行审计体系,从管理的本质出发,从制度、体制、机制上入手,来揭示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全貌。
    3.树立“民生”审计观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要加强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审计力度,不仅要关注资金投入,更要关注支出结构的变化,要大胆揭示财政对民生领域投入不足、分配不科学和资金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郝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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