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绩效审计初探
刘建强 王岩(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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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我国城市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与城市对生活垃圾的承受能力的矛盾日益凸现出来,因此,各城市也越来越重视城市垃圾处理,开始建设大型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同时,我国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相继公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等多项标准进行推广,并通过对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提升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全过程约束。
    一、环境绩效审计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某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环境绩效审计,及时分析、评价和掌握该场的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和环境影响现状;摸清生活垃圾处理的薄弱环节;查找生活垃圾处理场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挖掘提升处理能力的潜力、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提高该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管理水平,消除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通过环境绩效审计,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最终达到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行,环境效益良好,同时为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一份努力,为当地的生态环境做出一份贡献。
    二、环境绩效审计分析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我们对该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了环境绩效审计分析,该场的状况:1999年建成投入使用,设计年处理垃圾为36.5万吨,实际年垃圾处理量为20.64万吨,设计服务年限40年,现已经使用11年,垃圾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法,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为SBR+物理化学法,渗滤液设计处理能力为3万吨/年。主要产生污染物为污水,其中,氨氮、化学需氧量、铅、镉、汞、砷、总磷、总氮等主要污染物含量较高。
    (一)总量处理能力分析
    该垃圾填埋场所在城市总人口88.33万人,年垃圾产生量为33.70万吨(2008年统计数据),该垃圾填埋场是其所在城市唯一一座垃圾处理场。经过调查,该垃圾填埋场实际年垃圾处理量为20.64万吨,该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61%。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规模与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要处理垃圾量的要求,大量垃圾未经处理露天存放或未经收集随意堆放。
    (二)防渗能力分析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必须对填埋区进行防渗漏处理,以便防止产生的渗滤液直接下渗污染地下水。经对该垃圾处理场的原设计以及施工图纸的检查,我们发现该垃圾处理场存在一定的设计缺陷。主要是填埋库区无防渗措施,只有截污坝坝基底采用帷幕灌浆垂直防渗系统,而填埋场库区大部分为透水地层,存在地下含水层,垃圾渗滤液有可能透过粘土层下渗污染地下水。
    (三)渗滤液处理和污水排放分析
    垃圾填埋场处理工艺关键环节是垃圾渗滤液的防控、收集和处理,也是垃圾填埋场的技术难点。垃圾渗滤液经过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到附近的水体中。
    我们调查走访的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存在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和处理过程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首先,在渗滤液处理能力方面,由于目前生活垃圾成分与10年前存在明显的区别,该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实际处理能力已经达不到设计处理能力的1/2。其次,该处理场存在管理不严格规范的问题,存在对部分必要的处理过程进行了简化或设备不运行的状况。同时,根据当地的环境监测中心站监督检测报告显示,该场外排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含量,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四)资金投入与垃圾处理量进行效益分析
    2007年,该生活垃圾处理场获得资金不足150万元,处理垃圾20.46万吨,即每吨处理费用仅7.33元。由于目前,国内垃圾填埋无害化处理没有具体的成本标准,仅按可查询的部分垃圾处理场公布的处理标准为200元/吨,该场的投入不到上述成本的3%。同时,按照现在部分大城市的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为1.5元/人•月和5元/户•月测算,该垃圾处理场也需要得到资金近年1600万元。可见,这样资金投入是很难保证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和管理,也是垃圾处理场出现了上述问题最重要的原因。
    三、改进措施
    (一)生活垃圾进行适当的预分选
    要想有效控制垃圾带来的环境问题,实现城市生活垃圾高效处理,首先应着重解决垃圾的减量化问题。生活垃圾进行预分选,从产生的大量垃圾中将有用物质分选出来,避免被当作废弃物进行填埋,可以有效的减少垃圾量,减轻垃圾处理场的运行压力。在目前,我国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困难和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建议垃圾处理场充分利用现有的预分选设备和人力,把有用物质分选出来变成资源或原材料,并对部分生活垃圾进行堆肥处理,从而适当减轻垃圾处理场处理总量。
    (二)改扩建渗滤液处理措施
    由于垃圾处理场设计时考虑的工况与实际有较大差异,垃圾填埋场运行时会出现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和处理工艺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垃圾处理场应对渗滤液处理工艺进行改进,对处理规模进行改扩建,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隐患,避免带来更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另外,对于渗滤液处理后仍不满足相应排放标准不能直接排入水体的,若污水能够满足相应污水处理场处理工况的,可考虑排入排水管网中经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建立严格的环境监测措施
    垃圾处理场与环保部门应联合建立严格的环境监测措施,对垃圾填埋场周围的地下水、地表水、空气进行严格的环境质量控制。垃圾处理场需规范管理,做到定期检测并记录,密切关注垃圾渗滤液水质变化,及时上报检测结果,环保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垃圾处理场的出水进行定期监测。严格的环境监测措施可以保证及时发现污染事件,并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为垃圾填埋场的规范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通过多方渠道筹集资金缓解投入不足
    垃圾处理场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的解决途径主要是征收垃圾处理费用。对于该城市,应尽快出台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实现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另外,应通过税收、能源、土地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积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垃圾处理项目,从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垃圾处理场面临的困境。同时,建议当地政府尽快申请资金,对垃圾处理场的历史欠账进行解决,并适当加大日常经费供给。
    四、结论
    该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现状应该是目前我国中西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一个缩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对于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审计也为环境绩效审计提供了几点思路。
    一是整体的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国环境基础设施能力的重要因素。资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太多等问题,应该是我国目前中西部的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的一个写照。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着力从两点进行考虑和处理,首先应保证相关环境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在现有的情况下达到一个最优的状态,避免出现事故和威胁;其次,是加大技术改进,逐步提高环境处理能力水平,保证我国相关设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才能够真正实现环境优化的目标。
    二是环境绩效审计应依据既定的法律法规等为标准进行效益评价。实际工作中,应找到适合被审计单位的已经确定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为依据,对其的专业性特性进行进行详细的衡量和评判,以便确立权威的标准评价体系。
    三是资金效益评价是环境绩效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资金效益评价能够贯穿环境绩效审计的全过程,掌握了资金的走向脉络能够有效促进对相关单位的整体性把握,能够为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提供合理的依据。(作者:刘建强 王岩 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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