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切实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朱飞(安徽省萧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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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国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上提出了“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理论”,指出:“审计的本质就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法治的产物,也是推进民主法制的工具。”这一理论创新,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是对我国审计监督制度25年成功经验的总结升华,也为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构建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审计功能也日益增多、审计方法要日益改进、审计角度应不断调整。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和法定职责,在国家审计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在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中肩负重要使命。随着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变化。主要表现在基层审计机关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时间和当年度审计计划不一致;预算监督的领域进一步拓宽,不再局限于预算单位;预算审计的内容要求不断深化;审计手段和方法创新力度不够等等。面对这些问题和变化,如何更好的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笔者认为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应作适当的完善。

    一、审计时间安排上突出“早”字,努力使审计成果体现在“两个报告”上。上级审计部门年初应早下达审计计划,统一项目的审计时间应尽量要求在向本级人大提交报告前结束。本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整体性,根据年初拿出的总体方案,围绕当年度财政审计的重点和专题来确定审计对象,根据确定的审计对象来统筹安排审计项目计划,使整个项目计划整体划一,突出整体性。在财政审计这个综合平台上,审计组根据各自的分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使当年的审计成果尽可能的归入财政审计报告之中,以完整客观地反映出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貌。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的提升和利用。

    二、审计人员调配上力求“强”字,构建全新的审计组织体系。 多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统揽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将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等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审计整体。尤其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后,审计范围更广、直接审计对象更多,这就需要调整审计组织方式,应在局长或业务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以财金审计为主体、各专业审计科室共同参与,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

    三、审计对象选择上坚持“广”字,更好的拓展审计范围。 预算管理改革后,按照改革后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和主要流向,财政支付形式有了较大的改变。财政审计不仅要强化预算执行审计,把预算支出作为审计的重点;也要把游离于预算管理体系外的政府资金全面纳入审计范围,实现对全部财政资金的全方位审计。审计中除了应继续加强对负责预算编制和管理的财政部门的审计外,要根据财政资金的走向,强化对代理预算拨款和支付职能的专职机构(政府采购中心、国库支付中心等)的审计,促进规范和完善财政支出管理。同时对面广量大的具体用款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审计,确保每年有一定的审计覆盖面,促进有关部门依法理财、遵纪守法。 

    四、审计方式上务求“新”字,创新审计方法和手段。做到“三结合”即:一是将上级统一安排审计(调查)项目和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二是将以部门单位的审计为主线和以问题为主线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将查找同类问题与延伸审计单位结合起来。同时做到“三注重”即:一是注重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积极运用AO审计系统进行辅助审计,积极发挥运用AO审计系统审计查证、分析性复核、收集、筛选等方面的强大功能。二是注重改变单一的事后审计监督方式,促进并逐步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审计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三是注重绩效审计,由单纯的真实合法性审计向全面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审计转变。预算执行审计既要关注财政资金收支“实不实”、“对不对”,更要关注用得“好不好”,将效益审计和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统一起来。
 
    五、审计成果(两个报告)上注重“深”字,多做深层次的分析研究。过去我们实施预算执行审计,一般都是以审计本级财政部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都是延伸审计,即使是一些专项审计调查,也往往是就事论事,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因而审计揭示的一些问题年年都是“老面孔”,所提建议也是微观的、一般性的,这已远远不能适应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因此,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分析其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

    现代审计是一种开放的、主动的、全方位的监督行为。审计不再是按部就班,审计更不是萧规曹随,审计是一种主动服务于政府工作中心、服务于大局的综合监督行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不仅要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审计思路,更要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因此,只有正确认识国家审计作为免疫系统的这一本质,全面把握审计发展的内在规律,才能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充分发挥审计的保护、清除、修补、预警四大功能。只有树立科学的预算执行审计理念,大力深化和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切实增强审计服务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才能正确地履行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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