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应注意把好“四关”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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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近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基层党组织如何合规高效地用好党建活动经费给出了明确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应注重把好以下“四关”。

一、在统筹管理上把好关

未雨绸缪,运筹帷幄。年初,机关党委应在充分考虑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各党支部自行编制的年度党建活动计划。机关党委应坚持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原则,注重与机关单位年度党建中心工作结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同时,应对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方面严格把关,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

二、在活动实施上把好关

党支部应坚持“党建是领航,党建是灯塔”的原则,按照“支部引领、党员带动、全员参与”的思路,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充分利用条件,积极主动作为。如机关单位工作性质特殊、在外公干时间较多,则可考虑在专项工作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带队领导任支部书记,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到一线工作、学习和生活,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助力工作顺利开展。党支部依据审批同意的年度活动计划,认真策划、集思广益、精心筹划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求勤俭节俭,在差旅费标准、餐费、场地费、讲课费和资料费等具体细节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执行。活动结束后,应注意做好资料整理,主要包括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等,有条件的还可汇编成册保存。此外,在消费结算时使用公务卡或者银行转账,减少现金业务发生。

三、在报销结算上把好关

机关财务部门应根据“先有计划、后有预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在年初时做好党建经费测算与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党支部报销党建活动经费,经单位机关党委审核后方可履行报销程序。党支部报销手续要规范可行,需完整提供审核材料、相关发票和附件说明等。党建活动的资金应在机关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支付,严守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四、在监督公开上把好关

机关党委等各级党组织应对党建经费使用和管理全过程实施有力有效监督,重点关注党建活动计划编报、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报销和支付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具体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要求整改。同时,机关单位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无规矩难成方圆。《办法》的出台,发出了严管党建活动经费的最强音,规定细致、操作性强,目的是鼓励基层党组织合规更好地开展活动,所释放的让全体党员习惯在规矩之下活动的信号,本质上是对全体党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重要要求。(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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