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究责到人,推动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来源:李冬春(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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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近日发布《201512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结果显示,2015年,各地针对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2138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有549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有1157人被诫勉谈话、约谈,有195人被通报批评,有67人被停职检查或作出书面检查。上述人员中有90人涉嫌违纪违法,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225日《北京晨报》)

2138人进行追责问责,数据背后蕴含的意味非同一般。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形势,为政策跟踪审计提供了大有作为的历史机遇。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人员有必要从三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一是审计监督与问责究责的互动性越来越强,结合度越来越高,那种审计单打独斗,审计过后,问责究责滞后缺失、效率低下的局面一去不复返,诸种监督类型闻警而动、形成合力,构成了遏制懒政怠政的高压态势,这为审计监督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极大地鼓舞了审计人员的斗志和士气;

二是问责究责力度正在不断加大,突出的一点就是从问责究责集体、问责究责普通工作人员,向问责究责到人、问责究责领导干部升级转化。疏于职守、失职渎职、违纪违法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对其警示和触动较大,对其他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者震慑较强;

三是问责究责机制正走向完善,贯彻党政领导问责暂行规定有力,问责究责方式呈现多样化,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拿捏和运用较好,即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当然,政策跟踪审计的问责究责工作,虽然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但仍要再接再厉,继续开拓,力求尽善尽美,以切实扫除“政策出不了中南海”和“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体制机制障碍。政策跟踪审计工作要结合审计整改,提出对策建议,促进进一步健全问责体系和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问责究责失之于宽、松与软、主体不明确、对象模糊、合力不强等问题,促进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建立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常态化的问责究责体系和机制,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

审计要立足于严、细和实,从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制度化、程序化着眼,建言献策。首先,要促进明确“谁来问责”,增强问责的独立性。其二,要促进明确“问谁的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不可将集体责任作为“免责牌”。其三,要促进明确“问什么责”,将责任厘清、量化和具体化,与权力对应;其四,要促进明确“怎么问责”,纪律、行政、司法、经济、舆论等各类监督主体,都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最后,要促进明确“问责怎么样”,对违规违纪,要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破窗效应”。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运用评议、考核、约谈、质询、述职、批评、通报、停职检查、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多种行之有效方式,让问责究责发力和生威。(李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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