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不我待
魏明坤(江苏省沛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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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12日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四风”问题有78起,占59.54%。

这些村支书、村干部不仅胆大妄为,而且贪赃枉法,贪腐手段和腐败问题呈多样化、复杂化。他们中既有侵占集体资金、挪用集体资金给亲属用于经营活动的,又有虚列开支套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的,还有骗取粮食补贴资金、私卖耕地等的。国家各项惠农补助资金,俨然成了村官们眼中的“香饽饽”、口中的“唐僧肉”,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其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可见一斑。

可以看出,当前村级干部队伍“一查就是一帮,一动就塌方”。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量多面广。涉及村干部的“四风”问题78起,占通报案件总数的近60%,不能不引我们的足够重视。二是集体坍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相对集中于村支书、村主任及村会计等关键人员岗位。三是形势严峻。违法违纪金额,少者数千元,多者数万元不等,有的腐败分子不择手段,涉案数额巨大,形势不容乐观。

笔者以为,通报中,除村干部自身素质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机制上的不健全和制度上的缺失,加强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不我待。

首先要打通经济责任审计“最后一公里”。从某种意义上讲,当前村官坍塌式腐败,与当前监管机制的不科学不无关系。对当前村干部经济责任的监督方面,在有的地方几乎是盲区。比如,由于受人少事多的实际限制,县级审计机关绝大多数“审不到”,乡镇内审机构“审不了”,有名无实等因素,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覆盖”。因此,打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既是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管理的有力举措,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更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所以,在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进程中,决策层要统揽全局、科学谋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法规,把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管理”范围,打通经济责任审计“最后一公里”,从制度机制上完善对村级干部队伍的监管,堵上监管漏洞。

其次要加强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一方面,各级审工计机关要将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单位年度计划、各项工作等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当作年度重要审计任务,有计划、分批次、分阶段地组织实施,从纵向上实现对村级干部队伍监督的“全覆盖”。另一方面,各级审计机关及其人员要在各个项目审计中,把诸如扶贫资金、粮补资金、农村公路等各类专项资金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必要时对涉农项目资金进行跟踪或延伸审计,从横向上实现对涉农项目资金监督的“全覆盖”。

再次要加大对乡镇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乡镇内审机构是监督村级干部经济责任的直接实践者,其能力水平、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审计质量,影响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因此,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要加大对乡镇内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力度,做到对基层内审工作指导的经常化、业务培训的规范化、质量考核的程序化,推动基层乡镇内审工作有序开展,促进村级干部有所为、有所不为。

总之一句话,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经济审计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现实需要。(魏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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