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力促保障房保民生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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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工程一直都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自2007年颁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务院全面推动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审计机关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连续多年进行了审计,并自2012年开始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2012年至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跟踪审计。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以前年度工作报告中关于保障房审计的有关内容来看,审计机关围绕“摸清情况、反映成效、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通过审计重点“保资金、保分配、保质量”,从而保障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进行,确保中央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要求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真正让民生工程深入民心。

保资金。一方面关注资金筹集情况,审查是否足额安排和落实资金,反映未足额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落实保障房项目配套资金以及保障房项目融资存在困难、融资成本高等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问题,保障资金“入口”;另一方面审查保障房资金申请的真实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反映套取、挤占、挪用、截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将资金用于市政项目建设、旅游开发、对外出借等问题,保障资金“出口”。

保分配。关注保障房分配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审查分配标准是否具体合理并动态调整,保障房房源、配租(售)方案、配租(售)结果是否向社会及时公开,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申请者住房和经济状况进行审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是否按规定退出,重点反映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利用虚假资料骗取保障房、将保障性住房挪作他用或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等问题,在坚决做到不能保的坚决不保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促进早日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保质量。关注保障房质量,审查勘察、设计、施工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合规,重点工程和主要材料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工程消防、抗震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单套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等,反映部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投标等重点环节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被违规转分包或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施工不符合设计规范,未经验收即分配入住,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工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等,防止出现“豆腐渣”、“墙脆脆”、“楼歪歪”,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住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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