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当以法服人
韩正 阚波 (江苏徐州贾汪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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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报》等媒体刊登了《审计署移送至2013年9月已办结15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包括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多名党政、国有企业违法违纪份子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实在大快人心。移送、被处理背后折射出审计人员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的工作理念。只有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处理处罚,才能让被审计对象打心底折服审计工作,而不是依靠审计能查你的账、审计能够罚你的款、审计能移交你的人这种“特权”来恐吓人。一线审计人员具体执行审计工作,一言一行代表着审计机关的形象,这要求每名一线审计工作人员必须是知法、守法、用法的楷模,做到依法审计、以法服人。
    
    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必须知法懂法,用自己的内在素质赢取被审计单位的折服。审计人员只有知法懂法才能遵法守法,审计人员只有知法懂法才能严格依法办事,知法懂法是守法、执法的基础。法律法规为审计人员指明了工作的方向,规定哪些事项审计人员应该这样做、哪些事项审计人员不应该做,违法审计纪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处罚,审计人员只有懂得这些,才能在法律法规的尺度空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只有这样被审计单位才能为审计人员的内在素质所折服,不敢怠慢审计工作。如果审计人员自己都不知法懂法,何谈审计人员遵法守法呢,更何谈审计人员执法用法呢?
     
    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必须能够遵法守法,用自身的行动赢取被审计单位的尊重。审计人员只有自己遵法守法,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才能堂堂正正地审计别人;审计人员只有自己遵法守法了,才能够切切实实地查出问题。遵法守法是知法懂法的提升,是执法用法的前提。“打铁还需自身硬” 正是说的这个道理,审计人员要审计别人,首先自己必须遵纪守法,只有审计自己遵纪遵法守法了,被审计单位才能够信服审计人员,才能够尊重审计人员,才能够接受审计。如果审计人员自身都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甚至是徇私舞弊,何谈要求别人去遵守财经法规,何谈去审计别人,“己所不正,焉能正人”。
     
    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必须能够执法用法,用自身的行为赢取被审计单位的信服。审计人员只有严格依法执法用,才能够保证审计程序不出错,审计人员只用严格执法用法,才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高质量。执法用法是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落脚点。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公平、公正地执法用法,依照审计程序,严格依法查处被审计单位的违法事项,才能够取得确凿的证据,处理处罚才能够不偏不倚,脱离个人情感,被审计单位才能够信服审计工作、才愿意接受审计的处理处罚。如果审计人员滥用权利,茫无边际地执法,必将遭到被审计单位反感甚至反对,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也会落得败诉的结果,影响不光是审计的质量,更是审计机关的形象。“公生明,廉生威”正是这个道理。
     
    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能够让法律显现威慑力,用自己的工作赢得大众的口碑。审计人员只有让法律法规发挥威力,才能达到审计的根本目的;审计人员只用让法律法规发挥效力,才能达到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宗旨。让法律法规发挥效力是知法、守法、用法的最终归宿。发挥审计的威慑力,履行“免疫系统”的功能,才能够进一步保证被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通过审计查出一些问题,达到教育一批单位,威慑一批个人;让一些单位一些人知道做违法违规的事情,审计机关是要严格依法查处的,达到被审计单位不想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目的。如果审计人员未能很好的发挥法律的效力,对一个单位或一类问题是查一次犯一次,屡查屡犯,审计也只能是“徒劳无功”,也只能是一次一次地在做重复性工作。
     
    审计人员只有自身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执法用法,被审计单位才能够心服口服的接受审计、才能够心服口服的配合审计、才能够心服口服的接受处理处罚;审计人员只有让法律发挥威慑效力,才能够真正履行“免疫系统”的职责,才能够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才能够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的发展。(韩正  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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